中新网南京10月21日电(记者 申冉)“诉讼指导、立案递文书、诉讼保全、案件开庭直至裁判文书,全程可视,哪个步骤耽误了一目了然。”今天,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改版后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从今天起全面运行,诉讼审判工作全流程将在该网络平台上实现“痕迹可寻”,民众可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随时随地“打官司”,再也不用为了递材料来回奔波、排长队看脸色。
据南京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董学峰介绍,自去年6月该院试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以来,至今已有2407件案例在网上实现预立案,受到了不少民众的欢迎。
今年,该院对试用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进一步改版:分设社会公众服务区、案件当事人服务区、法官工作区三大功能群,旨在细分民众对司法服务和案件审判的不同需求,提供诉讼指导、网上立案、材料收转、文书送达、在线答疑、视频信访等共计16项信息联通、即时互动的功能模块。有诉讼需求的民众可根据需求输入身份识别信息,就能进入对应的工作系统,随时了解立案、诉讼保全、开庭案件的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信息,直至裁判文书上网,审判工作的全流程尽显于眼前。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注册手续,在网络上直接接收法院的各类通知、并向案件主审法官传输各种书面材料,预约视频通话等方式,实现与法官的远程适时交流。
“送达难”是影响司法效率的瓶颈,据董雪峰介绍,南京中院全年审理各类案件13万件,每件案件的开庭、调解等项工作都需要通知当事人,而有些当事人身在外地,有些当事人在全国各地奔波。
“为了不让民众为了打官司来回奔波递材料、排长队看脸色、网上立案为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诉讼开辟网上立案申请通道,当事人无须再亲自来到法院呈递材料,也无须因手续不全而多次往返,只需在网上提交立案材料,按照立案法官的在线留言提示补充材料、完备手续后,即可获知立案申请是否得到受理,再根据网上通知,办理缴费手续后即完成立案所用手续。同时,通过网络在线收转材料功能,当事人可以随时在办公室、家里就可以向法官发送材料,系统还即时以短信方式回复接受信息。”
更为便利的是: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经送达人同意,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这一规定解决了法律障碍,让网上送达成为现实,当事人通过填写通讯联络方式确认书,相关的诉讼文书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同时,网络平台作为记录载体,忠实地记录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内容,有效地地防止了工作拖延、与当事人(代理人)相互扯皮的现象。
南京中院主管该项工作的吴平副院长告诉记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是法院服务社会、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还是增进法官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协同平台,通过网络让民众了解司法审判过程中依法可以公开的内容,让当事人与主审法官及时进行信息互通,可以消除司法神秘色彩,避免不必要的猜疑,以公开促进公正,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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