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3年10月21日完成台本
——“镜头”下的执法!
(节目导视)
解说:
挡道、谩骂、泼洒酸性液体,一次强拆伤了19名城管队员。
当事人:
不要再拍了,再拍我砸掉相机。
解说:
厦门城管向全社会公布一段执法现场视频。
厦门同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拥护:
拆完以后,当事人有过来阻扰。
解说:
但是一分钟镜头之外是否还存在着事实的另一面?
当事人:
下来就把我脖子勒住,打我两下。
解说:
声称遭到暴力执法的当事人、否认使用过的暴力城管队,真伪谁来证明?
厦门公安局同安区分局副局长 黄文墙:
对现场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
解说:
执法现场的摄像机竟该如何记录真相?《新闻1+1》今日关注:“镜头”下的执法!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城管执法到底有没有使用暴力这个问题经常会引起争议,为了自证清白,现在越来越多地方的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干脆就用摄像机全程拍摄。就在10月16日,福建厦门同安区的城管在依法拆除一个地方的违建仓库的时候就引起了现场的纠纷。事后当地的城管把现场拍摄的一段录像公之于众,但是看完这段录像之后,也有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就是我们看到的这段录像、这段视频是事发现场的全部吗?我们先看看这到底是一段什么样的录像。
解说:
一次强拆19名城管队员受伤,镜头里的一幕发生在上周三,在城管部门提供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执法人员准备撤离时,黑衣男子突然搬起石头砸向执法车,随后的视频里又出现一个白衣男子横躺在车头前,试图阻拦执法队伍离开。
字幕提示:城管部门提供视频
犯罪嫌疑人邵某弟:
不要再拍了,再拍我砸掉机器。
解说:
在抗议之后,两人被城管执法人员带离现场,而此时54岁的邵某通突然出现,随后便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厦门市公安局随后发布的消息称,邵某通泼出的液体是一瓶矿灯电池补充液,当场造成19名成功执法人员皮肤不同程度灼伤。经警方技术部门鉴定,此液体含有硫酸成分。
(电话采访)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副主任 张福星:
有11个人(转院)过来,来的时候总体都比较轻,烧伤面积最多是6%,烧伤的深度有2度,也有3度,面积不大。主要的是头、面部、颈部、北部,还有四肢,其中五个(人)眼睛有点烧伤。
解说:
厦门警方发布的消息显示,54岁的犯罪嫌疑人邵某通在2009年10月擅自在同安区非法占地建设一座仓库,今年5月23日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立案调查,并先后对其下发行政处罚书,强制执行催高书以及限期搬迁通知书,邀请其自行拆除,但邵某通拒不履行,于是上周三同安区行政执法局对这个占地面积869平方米的违建仓库进行了拆除。
厦门同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拥护:
早上8点多我们就去拆,刚开始也比较顺利,拆完以后,当事人有来阻挠,当事人邵某通的儿子拿石头要来砸我们的执法人员,这倒是被制止了。后来我们要撤退的时候当事人有阻挠,躺在路上不让我们的车走,我们的人员就把他带离旁边。
解说:
此后为什么邵某通会出现如此的过激行为?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否认了曾经发生过冲突的说法。
记者:
在现场有跟他们发生任何的冲突吗?
林拥护:
没有,这倒是没有。因为主要是当事人的儿子躺在那边,不让我们车走,我们肯定要把他带到旁边去,几个人就把他拉到旁边去,他就突然很激动。
解说:
而城管部门提供给媒体的视频中也并没有出现过其它冲突的画面。不过,对于这段视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则是提出了质疑。
(电话采访)
邵渊超:
前面都有在录的,全部过程都有在录的,当时我也看到他们在录,反正他们编的都是对他们有利的,这个我们心里面都明白的。
解说:
目前,警方对该事件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区分局副局长 黄文墙:
第一,对所有受伤的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做伤情鉴定。第二,对犯罪嫌疑人邵某通用矿灯电池补充液的来源开展调查。第三个对现场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
主持人:
首先我们希望受伤的这些城管队员能够早日的康复。再者,我们对于当地的城管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执法现场的一些录像能够提供出来让大家观看,应该说是值得肯定的,这是一种执法的进步。但是看完录像之后,也有人表达出了这样的一种担心,因为摄像机背后是拍摄者的眼睛,拍摄者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它是不是事件的全部?比如说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总结,就是在近一分钟的视频,大概是57秒。那么有人做了这样的一个匡算,大概齐涉及到拆除违建的画面是20秒钟,那么剩下的其它37秒钟都是什么呢?有黑衣男子两次蹲下捡石头,这是7秒。白衣男子躺在车头前是20秒,还有一个人向城管泼酸性液体,这是10秒。也就是说57秒这样视频的构成中,有37秒在讲述这些人向城管队员反抗的一种行为。
好了,我们在看到这个构成之后,有的网友就表达了自己的提问。比如说有人说,视频为什么要剪辑呢?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大概持续了半个小时,但是我们看到的只有一分钟。另外有人说,我们看到的只是泼的视频,那么之前发生什么谁知道呢。还有人说城管执法过程中应该有全部过程的录像,为什么只是曝光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没有曝光自己所说的阻止当事人阻挠城管执法的录像呢?还有全部视频才有说服力。总而言之,我们可以看到网友希望看到的是全部,比如说大概是30分钟左右的视频,而不仅仅是经过剪辑了的这一分钟的视频。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下北大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您看,我们看到的是一段一分钟左右的执法视频,那么作为一个观察者,您觉得城管在把这样一段视频公之于众的时候,他想表明一个什么样的态度?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
我想从观察的角度来看,城管执法人员在这个时候将这个视频对全社会来进行公布,首先他是想通过这种视频的公布来达到对事件关键过程和环节一个公开的作用,应该讲这个公开是在姿态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正如网友提到的,如果公开的话,可能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公开将会更有说服力。另外,可能执法人员公开这个视频也有一种危机管理或者叫公关这样一种考虑。因为在过去很长时间里面,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暴力,不论是执法人员采取暴力还是执法人员成为暴力的受害者都是一个敏感问题。因此,一旦发生暴力可能都会是一个比较,应该说是一种行政执法危机管理的情形。我觉得城管执法人员,厦门的执法人员在这个时候公布这个视频也有这方面的考虑,我觉得如果是这方面的考虑,那么未来这种进一步的互动和回应才是关键的。
主持人:
好,王教授,稍后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
在录像中我们看到的是冲突的双方中一方这样的视角,那么我们很想另外一方看到的事情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这就是邵家被城管执法部门拆除的仓库,现场一片狼藉,邵某通的儿子邵渊超表示,这座仓库是全家举债20万元建设的。因此,当他们赶到现场看到被拆除的仓库后情绪非常激动。
邵渊超:
已经被拆了那么多,心里很难受,想去表达一句愤怒,肯定是会愤怒,但他们在执法中,我连去阻止他们都没有。但是拆完之后,想说句心里话,他应该让我说,他如果让我说了,也不会导致今天这样的结果。
解说:
邵渊超认为在当地这样的违建还有很多,自己主要想和执法人员理论,为什么自己的被拆了,而别人的没有拆?
邵渊超:
拆完了之后,他们要走了是不是?要走我就给车拦住,我说我跟你们领导说一句话,我就要跟他传递这一句话,他们不让我过,把我抬到旁边。然后第二次,我再给他围起来,我说就要跟你们领导说一句话而已。
解说:
邵渊超说因为说不上话,他两次拦截施工车辆,并阻止执法队伍离开。但是第二次拦车时遭到城管执法人员的殴打。
(电话采访)
邵渊超:
把我脖子勒住,往我胸口这边打,打我胸部,还有我头。
解说:
邵渊超认为,是因为看见自己被打以及母亲在冲突中晕倒在地时,才导致父亲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向城管队员泼洒了酸性液体。
邵渊超:
老妈老了,思想就是,她拿那个桶装那个屎尿泼他们。然后她背这个(孙子),然后冲过去要打我老妈,连这么小的孩子背在身上也要打,然后我老妈就晕倒下去了。晕倒下去,估计我老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解说:
在16日拆除的现场,邵渊超所说的是不是事实?城管的摄像有没有拍到?或者拍到了没有对外公布,我们不得而知,一切还需要等待调查。而在被拆除的仓库废墟前,租下邵家仓库的木制品加工厂厂主张先生说,他是去年10月份租下的这间厂房,拆除前一天刚交了一万元的房租,16日的拆除让他们措手不及。
厂主 张先生:
大概就是9月29日、30日左右下了一个通知,他们说两天之内来拆迁,我们就把东西全部给整了,全部都清了,结果这半个月都没看见人,我们装修这么多,钱投这么多,也没人来拆,我们肯定以为房东肯定是疏通好了,他不会来拆了,我们又来生产的,结果半个月了直接就来了。
解说:
据了解,今年5月23日,厦门同安城管行政执法局曾向邵某通发出询问通知书,并得到当事人确认为违建,其后多次要求其自行拆除,但邵某通一直拒不履行。
(电话采访)
记者:
那等于是你家是第一家被拆的?
邵渊超:
没有,说句心里话,也有两家被拆的,我们是清楚的,并不是我们村的。
记者:
如果是在你们之前已经拆了其它人家的,你们家不是在最前面,你是不是就会觉得这是一视同仁了?
邵渊超:
对。
主持人:
看完这段录像之后,我想到了自己在《新闻调查》做采访记者时候的一个感受,在做了很长时间的调查记者之后,我发现在面对同一个事实的时候,当你采访不同的事件的当事人,就是不同的当事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们对同一个事实的讲述是如此的差别之大,你都不能分辨到底谁说的是事实。就像刚才我们看到的事件另一方可能他们呈现的就与城管所拍摄这样的录象就有不相同的地方了。
好,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王教授。王教授,我们在看到了另外一方这样的视角之后,我们怎么去看待这样的一个视频,我们能不能把城管所公布这样的视频当成判断这件事情谁是谁非的一个重要的证据?
王锡锌:
从常识上来讲,就像你刚才所说的每一个人看到同一个场景,他的角度不一样,他的立意考量不一样,有可能是不同的。因此,从常理来说,我们应该是要将多方位的视角结合起来,将多方面提供的信息综合起来才会看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仅只,证据也是多样化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对他自己有利的证据,那么另外一方当事人也可以提供反驳性的证据,所以无论是从常理,还是从法理上来说,都应该是全方位的来考虑不同的当事者、不同的视角所呈现出来的这些信息。
主持人:
那王教授您看由执法部门所公布这样的一段视频和,比如说经过调查得到的现场的其它一个角度的这些口供,他们在作为证据的分量上、程度上是相同的,还是说有侧重?
王锡锌:
如果说提供的这样一些信息,无论是视频、录像、资料,还是证人的证言,还是现场目击者的一些陈述,其实在法律上他们都是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应该讲只要符合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这三个要素,他们其实都是法律证据,都是应该同样来对待的,所以我们在这里面,警方其实现在有一个很好的切入口,现场有大量的目击证人,那么这些人他们看到了什么,以及视频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整个视频又呈现了什么,我相信其实如果这个方面都能呈现出来,这个过程的真相的还原其实并不是很困难的。
主持人:
王教授,现在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这么看中这样一段视频,是因为这是一段在镜头下希望得到一种公正效果的镜头下的执法。那么这种镜头下的执法它公开了,它能不能产生公信?
王锡锌:
这种镜头执法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其实就是通过公开来做到公信。那么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执法技术,比如说通过视频、录音、录像来做到这种监督,来指向这种公开公信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说这个公开是选择性的,如果是这个公开角度过于狭小的,就有可能引发很多的质疑,甚至有可能歪曲现场,所以我们一定不是在质疑这个视频的真实性,我们只是强调这种视频的信息应该是完整的,然后这种视频的信息通过这种公开不应该仅仅是被作为公关的手段和技术,如果说这种角度是公正的,那最后的结果应该就会使那种实体结果能够做到公正,而且由这种公正来产生执法的公信。
主持人:
谢谢王教授,稍后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
我们刚才通过分析也知道,实际上公开了镜头下的执法是希望能够让城管这种执法产生公信,但是现实中怎么能做到这样一种公信,继续关注。
解说:
越来越多的城管录像究竟在执法中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同样是在厦门,去年3月一段名为“厦门城管暴力执法激起民愤”的视频引发了近17万网友的点击。当时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指责城管执法太过暴力,虽然视频中并没有打人画面,但是发贴人称:厦门城管对两个13、14岁的小女孩拳脚相加。
摊主 王占岭:
有一个城管好像拿着这么长的警棍好像什么东西,就是他按着我,上车上按着我,可能敲着头后边了。
解说:
然而,厦门城管从始至终都否认他们打过王占岭。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执法一队支部书记 敖赣萍:
从头至尾就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我说惟一的就是说我们拉他开,就是他跑到交警的那个车,当时交警的车是发动的,跑到那个车是去抢钥匙的时候,我们城管把他隔开。
记者:
城管是在什么时候打的你?就刚才咱们说拔钥匙的时候?
王占岭:
对,就那个时间。
解说:
拔钥匙时,城管究竟有没有打人?城管执法时拍摄的录像显示,城管并没有用警棍打王占岭,只是把他拉开,同时该视频也没有回避给女孩戴手铐的事实。
厦门市思明区刑侦大队刑警 耿松:
不违规的,因为她已经有具体的袭击警察的行为。而也具体对警察的人身造成一定的伤害,虽然说不是很重,第一口,但是已经有了具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警察出警的民警依照这个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使用警械,比如手铐之类的。
解说:
城管和小贩的冲突在各地不断上演,而城管在执法全程中录像,则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作用,因此很多地方都开始推广这种做法。那么城管录像执法怎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呢?又怎样促进执法规范呢?去年一条标题为“太原数十名城管围殴小摊夫妇”的视频也在网络上热传,在时长1分15秒的视频中,十几名城管队员的确在围攻两个男性摊主,喊打之声此起彼伏。但当记者针对此事到当地城管局调查采访时,城管局长李玉宏却出示了完全不同的现场视频,视频显示一名执法人员被刺伤,另一名城管队员肚子也被扎伤出血。两段视频,一个是城管所拍,一个是网民所拍,内容却不尽相同,最终太原市城管局还是根据最终的调查开除了动手打人的城管队员。
太原市小店区城管局局长 李玉宏:
咱们的队员在处理一些事的时候不冷静,特别是在网上的那个视频,我看了以后也很震撼,确实不好,给一个执法部门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
主持人:
我们继续连线王教授。王教授你看也巧了,在去年这个事件里面,厦门的城管他是被拍摄者,他被主观的镜头给委屈了。同样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这一回事件里面厦门的城管变成了拍摄者,那他有没有可能作为拍摄者也可能用他的主观镜头去委屈对方,您觉得呢?
王锡锌:
因为整个事件还正在调查当中,就像上一次在去年我们看到厦门城管所遭遇被委屈的事件一样,最后还他清白是整个公正的、公开的调查程序,全方位的视角才能够还他一个公开程序。因此,现在整个案件还在调查正在进行调查中的时候,我们应该讲所有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到委屈和被委屈,但只要是有这个视角就说明他有这样主观看待问题的角度,有没有可能不管谁看待什么问题尽量的客观,而不是说主观产生委屈和被委屈?
王锡锌:
我觉得其实在技术上,或者法律的规范上来对这种镜头下的执法进行规范是必要的,而且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第一个就是要严厉的禁止这种选择性的拍摄。第二个就是视角应该是多方位的,比如说在实践中是不是可以鼓励一部分人由执法人员来进行摄像,另外一部分旁边的一些不同的视角也可以来记录这个过程,这样就会引入一种竞争而不是垄断。第三个在法律上对所有的这些视频它的规范管理应该要严格,不得随意的裁剪。如果这么做的话,我觉得是可以做到的。
主持人:
你觉得公正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做到吗?
王锡锌:
我觉得公正在这里面最重要的是要公开,而且是全方位的公开。如果有了这种公开的话,那么就更有可能获得公正,而且使得执法的公信能够更加得到人们的信服。
主持人:
非常感谢。
执法镜头公开是为了取得公信,但是只要是有视角就有可能有主观的这样一种意愿。那好了,如何在执法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公信,这对执法部门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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