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超70%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据统计,《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其中2012年参加审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
吉林窃车杀婴案、海南小学校长强奸案审理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据报告提供的数据,全国各地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比2006年增加3.1万人,增长幅度为55%,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超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二分之一,其来源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区工作者,也包括普通群众。
从各地实践来看,在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中,专业型陪审员的作用值得发挥。各地法院还注重对一些社会关注、案情复杂(包括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努力提高审判工作司法公信力,其中包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吉林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海南陈在鹏强奸案(即媒体报道中的吉林窃车杀婴案、海南小学校长强奸案)等。
难点和工作重点:需继续完善立法 落实经费保障和监督机制
报告介绍,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些难点。例如,由于人民陪审员一般需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地普遍反映,农村地区一般群众较难达到《决定》规定的学历条件,西部地区的难度更大,普通群众整体占比不高。
此外,对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也有待加强,多地法院未落实财政保障要求,也未给予正常的经费增长。
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扩大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陪审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具体来说,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二是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误工等补助费用,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及定期调整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建议各级人大继续在人民陪审员员额确定、审核任命、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管理、表彰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正着手修改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司法解释,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并确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的部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责编:李楠楠、杨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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