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韩建平
吉林省桦甸市检察院通过查办大城子村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顺其深入、由其辐射,先后共立案查处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玩忽职守犯罪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0万余元。
早在2008年初,桦甸市永吉街道的群众就对大城子村的村干部做买卖、购买轿车、装修楼房、包养情妇等问题有舆论。2008年4月,反贪局收到一封举报信称:“大城子村集体耕地被开发区征用,资金大约有几百万,村民们不知道这笔款哪里去了”。这封举报信引起了市院的高度重视。
初查阶段,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深入,检察人员把切入点定在征地资金的最后出口—永吉街道经管站和大城子村上。经初查,发现桦甸市经济开发区和城建局从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分多笔转给永吉街道经管站征地款3680余万元,经管站均以现金支票形式付给大城子村,最大额度是1200万元。
办案人员马上到大城子村了解是否收到这些钱并要求查看收、付款账目。赶到大城子村的时候,只有村长马永和在。马永和对检察人员提出的问题不正常回答,神情紧张,并一再推脱说村书记和出纳员不在。通过电话联系,村书记刘占宝和出纳员田金芳都没接电话,办案人员从马永和反常的举动和慌张的神色里,察觉到他害怕找到出纳员。经过反复的法律教育、政策攻心,马永和承认自己存在挪用公款3万元的事实。经分析,当时正是村里发放土地补偿款的紧张时期,村书记和出纳员有意躲避审查,马永和的一再推脱,侦查员断定村财务室里肯定有重要证据,随即决定对马永和挪用公款这一犯罪事实立案侦查,并决定搜查村财务室。经搜查果然发现了大量书证,全村9个社的征地发放表和发款票据,都搜集到位。其中有出纳员田金芳个人日记本;马永和90万元的借据四张。当晚以借据为突破口,侦查人员对马永和进行了突审,他不得不承认挪用公款90万,替他人偿还贷款和自己与人合伙投资办厂的事实。次日马永和被刑事拘留。
侦查人员加大力度,查找刘占宝、田金芳的下落;同时加紧审查书证材料。马永和被刑拘的第二天田金芳通过法院的亲属找到反贪局长,有投案的意识表示,第三天下午田金芳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而刘占宝就此消失得无踪无影。田金芳到案后,侦查人员始终牢牢把握她的心理动态,抓住战机,采用不同的讯问策略,把握审讯节奏,对症下药。田金芳很快就证实了马永和挪用公款90万元,并供述了刘占宝拿走两笔共计156万元征地款的事实。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积极引导田金芳的心理变化,逐步削弱其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供述了伙同村书记刘占宝、村长马永和、治保主任马德军贪污数额达四百余万元的事实。
清扫外围,深挖余罪,查案坚决彻底不留死角。负责外围取证的干警在走访时发现,六社征地款发放表上的社员有的没得到钱,合计8.5万元。经大量调查取证,发现大城子村六社社主任张某有贪占嫌疑,经对其突审,张某供认了与书记刘占宝、村长马永和合伙贪污此款的事实,张某得款6.5万元,作为答谢送给刘占宝和马永和各1万元。至此,这起案中案得以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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