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张本甫 王伟)记者今天上午从连云港市相关部门了解到,10月2日连云港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男子在事故后第二天死亡,而肇事者系连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兴润,夏副局长涉嫌使用“阴阳车牌”。昨天新华网《连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长超速驾车撞死人》报道发出后,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数十家媒体进行了转发。此事也引起连云港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亲自主持专门会议,对夏兴润作出了停职检查、配合调查等待下一步接受处理的决定。
当地公安机关称,10月2日14时12分事故发生后,夏兴润于14时14分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情况,14时15分夏兴润拨打120急救电话报告事故中有人受伤,请即派员抢救,并一直等候未离开现场,但并没有提供确凿证据。
当地公安机关表示,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抽取了夏兴润的血样,经鉴定,夏兴润血液中未检见乙醇成分。10月2日事故发生后,民警依照法定程序将当事人夏兴润带至连云区东方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抽取血样过程全程录像,并由医生、护士和民警签字确认后送大队送检室保存(三日内送检符合法律规定)。10月3日送检,10月4日刑警支队出具检测报告。但死者家属怀疑夏兴润涉嫌酒驾,警方对此未能提供抽取夏兴润血液的精确时间。更让他们不解的是,事故已发生半个多月,当地并未对夏兴润超速驾车和使用套牌车的行为作出处理。
作者:张本甫 王伟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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