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依法对常熟“跑路”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宣判。
对被告人顾春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以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场:
美女老板神色平静
上午9点,法院正式开庭。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顾春芳被带上被告席,尽管身穿黄色囚服,一头短发,已经41岁的她看上去依然风情不减。
法院依法宣读了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顾春芳于2008年至2012年3月间,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7.6亿元,至案发时,尚有4.59亿多元不能归还。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约半个小时,顾春芳一直神色平静。在判决书送达后,她也毫无表情根据要求在指定位置画押。宣判结束后,面对众多记者一拥而上的提问,顾春芳依然毫无表情,未发一言,随即被两名法警带离法庭。
庭外:
受害人最多被骗2.3亿
昨天的庭审,共有5名受害人来到现场。记者了解到,之前他们互相并不认识,宣判结束后他们自发聚集到一起,商量着如何能拿回部分欠款,减少损失。“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可以说是意料之中。”受害者秦先生说,“顾春芳在里面可以安心了,可是我们损失怎么办?”秦先生当天特意从上海赶到苏州来听宣判,做出口贸易的他先后被骗了3000多万。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被骗金额最大的常熟地产商顾先生昨天也来到现场。“先后被骗了2.3亿,到案发还有1.8亿没收回。”顾先生不由叹气道,这件事几近让他“家破人亡”。其他几名受害人也被骗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现在顾春芳名下还有一些固定资产,约104套商铺,还有别墅,评估价约七八千万。”顾先生称,现在这些都抵押给了银行,受害者们并未从中得到补偿。尽管杯水车薪,顾先生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出面协调,帮助他们挽回一些损失。
还原:
高额回报引诱,谎称投资煤炭生意
顾先生称,自己从事地产生意,手上资金比较宽裕,认识顾春芳是通过朋友介绍的。顾先生觉得自己做事还是很谨慎的,经过去北京、张家港等地实地考察后,他才同意和顾春芳合作煤炭生意,“当时还有企业领导、所谓北京高干子女出面。”顾先生称,2010年9月,他“投资”了第一笔3000万元。此后每次投资额度和回报率都不一样,回报率从20%到50%不等,按月结算。顾先生共拿到了10个月的正常付息。
在2011年9月,顾春芳借口筹集煤炭保证金1亿元向顾先生借款,并且承诺10天内归还。当时顾先生还没有意识到问题,帮忙四处借了1亿元给她。“这些我不拿顾春芳一分利息的。”让顾先生没想到的是,“那1亿元借款就几近让我‘家破人亡’。”
在现场的受害人无一不是被投资煤炭生意给骗了。而事实上,顾春芳做的煤炭的量很少,利润也不高,集资的钱几乎用于还本付息。经查,2008年至案发前,她实际煤炭经营额才3000余万元。
集资的钱用于哪里了呢?顾春芳初中毕业,1996年开始做羊毛衫外发加工生意,下半年开了一家服装店,此时开始陆续向他人借款,当时的借款理由是做服装生意。2000年开始,顾春芳开始与他人合做所谓的煤炭生意。2003年,借款数额达到一两千万元,但煤炭生意一直就没有做。因这笔借款年息35%,而且是月月支付。而顾春芳又将这笔钱借款给煤矿企业,按照年息20%收取。为了支付高额利息,顾春芳开始不断地向外借款,至2007年,顾春芳所欠债务已达到8000万元。至2007年底,顾春芳个人资产仅当时300万买下的一套别墅,在银行也没有存款。
探因:
伪装得很好,看上去低调老实
“当时太过于相信顾春芳了。”受害者秦先生不时强调道,他总共只和顾春芳见过一次面。“她本人不怎么讲话,看上去很低调老实。”秦先生称。同样对其过度信任的还有顾先生。“她太‘鬼’了,伪装得很好。”顾先生说。而据顾春芳交代,曾在2008年、2009年分六七次向西藏一座庙宇捐赠了400万左右用于建造,还在2008年左右,分两次将25万元捐赠给慈善基金。
即使此前顾先生了解到和顾春芳签订的合作合同有假冒嫌疑,但他又觉得顾春芳有煤炭经营许可证,生意做得不小,单身一人,没有犯罪动机,还是相信了。
据顾春芳交代,她本人每年开销在300万左右,这几年珠宝花了约1400万元,古董家具、木雕,木化石还有各种水晶、矿石等收藏品上花掉了大概有500万元左右。(综合现代快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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