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北京联合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表示,关于性侵害案件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最高法也在听取各方面意见。
周峰说,关于《意见》第34条对未成年被害人性侵害造成人身损害,做优先考虑或司法救助的问题,近年来加大了对司法救助的力度。现在很多省里都对被害人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极度贫困的,或者是因为犯罪造成需要就医的,这些被害人都在实行司法救助。救助基金每年政府都以财政的方式拨入到政法,或者是司法机关户头里,根据每个案件被害人需要救助的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
周峰表示,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赔偿因犯罪造成的物质损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当然这个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最高法也在听取各方面意见。
作者: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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