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0月24日电(记者蔡拥军)记者24日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韩籍人士金某在大连自建网站介绍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据介绍,金某系韩国首尔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12年5月27日被大连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自2009年以来,他自建网站链接“出发大连旅游”,网站上标明旅游、按摩、KTV、嫖娼等信息并附有明确的嫖娼价格,并多次介绍韩国籍男子来大连嫖娼。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互联网发布不良信息,介绍韩国籍男子到中国游玩并嫖娼,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予以惩处。在本案中,金某被认定为犯罪情节严重,系主犯,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同案另一案犯金某粉系金某雇佣的导游,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五名涉及这一案件的韩国人及卖淫女此前已因卖淫嫖娼行为,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罚款人民币5000元。
金某与金某粉在一审判决后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二人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作者:蔡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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