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茅冠隽
晚报讯 陈小姐走夜路时突然被人拖进公路边的草丛,歹徒欲劫财劫色。陈小姐慌称“老家刚刚地震”,并表示愿意认歹徒做“弟弟”。歹徒心软,抢了陈小姐13元钱、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后就放走了她。最终,此案嫌疑人祖某被青浦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提起公诉。
今年4月21日晚上9点多,陈小姐独自走到北青公路靠近G1501高速公路高架桥十字路口时,感觉身后有人尾随。陈小姐准备加快步伐走向人多的地方时,尾随的祖某将她拖进北青公路路边的草丛里。陈小姐在呼喊几声后发现祖某把她的脖子越掐越紧,于是停止了大声呼喊。
祖某威胁陈小姐:“你自己解开,不然我就强奸了你。 ”陈小姐只得照做。在祖某要求其将钱物交出来时,陈小姐表示自己只有十几元钱,手机也不值钱,只要不伤害自己都可以给他。于是,陈小姐主动将钱包拿出来,将里面的13块钱交给了祖某。
眼看祖某渐渐平静,陈小姐开始尝试与其交流,并伺机尽快脱身。同时,陈小姐急中生智,表示“自己老家刚地震,钱都汇给了家人,手机也不值钱。 ”事实上,陈小姐老家并未发生地震。陈小姐的“感情牌”非常奏效,祖某停下了猥亵行为开始与陈小姐交谈。陈小姐抓住机会说:“我们公司保安晚上十点半要清点人数,你让我先回公司,你用手机打一下我的手机留下号码,回头我再联系你。 ”祖某应允。一路跟随陈小姐到了她公司附近才离开。陈小姐立即报警。第二天,警方将祖某抓获。
最终,陈小姐勇敢地在法庭上与祖某对质,让祖某当庭承认全部犯罪事实,抢劫得手13元并猥亵陈小姐的祖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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