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0月28日电(记者 申冉)“2012年,南京全市各个行政执法单位的罚没收入总量在4亿左右。”28日,在南京市“向人民汇报”政府重点部门述职评议直播活动上,南京市财政局接受了民众的现场“拷问”和测评,其中有行风监督员提到了不少市民关注的政府单位行政罚款的权限和数额,质疑是否还有行政单位为了罚款返还而“钓鱼执法”来“创收”的现象。
在评议现场,有一位行风评议员询问,南京市本级罚款权限的单位有多少,具体的项目有哪些?2012年罚没款总额是多少?是否都纳入到财政预算的收入,其中排名前三的是哪些单位,有没有什么返还,拨付罚没款专项资金的排名情况?
行政罚款按比例返还的财政制度指的是,各部门的罚款虽然都上交地方财政,但地方财政会将罚款按比例返还给罚款部门,“多罚、多缴、多返还”成为一些部门“创收”的捷径,也成为不少执法单位“钓鱼执法”的经济根源。
对此,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芦明表示,行政处罚的管理南京市做的比较规范。他给出了的统计数据:2012年,南京市的罚没收入,也就是各个行政执法单位的罚没收入总量在4亿元左右。“传统上的一些执法部门,包括公安、交管、工商、质监等都是有一些行政处罚职能的。”
虽然他没有举出罚款总额排名前三的行政单位,不过芦明解释,这些年南京市罚没收入管理正在逐步的改进,从最初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返还,这个实际上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到现在已经完全实行了收支脱钩,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无论执法单位罚款有多少,都全部纳入财政专户,执法部门所需要的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按照单位人员和项目来做安排,支出不与收入挂钩,这就杜绝了以往那种多罚多用,少罚少用的现象。
“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规范的,尽管这种方式可能增加了一定的财政负担,但是我们还是努力在往前推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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