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马强 实习生 宋福亮 通讯员 任宣 黄标车是尾气排放大户,然而黄标车的限期淘汰、限行与处罚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撑。这是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建议办理汇报会上透露的真实困境。会议还透露了最新消息,年底珠三角穗深莞佛等6市全面供应粤V汽油。
广州15%机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
汽车尾气是大气的一大污染源。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 13年9月,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258万辆,其中汽车955万辆,同比增长6%。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机动车尾气检测中不合格的车辆达到了15%。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表示,2013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柴油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并启动了“粤V”车用汽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正处于公示征求意见阶段。
省经信委节能处副处长陈立军透露,2013年年底前,全省将全面供应粤IV车用汽油,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6市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与国IV车用柴油。
淘汰黄标车省财政计划给补贴
此前调研中,代表们获悉1辆黄标车相当于28辆国标准汽车的排放量,因此对黄标车淘汰非常关注。在汇报中,环保厅等部门对淘汰黄标车纷纷吐苦水。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淘汰珠三角地区全部黄标车。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坦言,“黄标车的限期淘汰、限行与处罚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撑”。
黄标车也是排气检测合格的车辆,只是达到的排放标准较低,车辆各项参数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在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年检均能通过的两项前提下,车主有合法使用黄标车的权利。在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情况下,在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不符合相关法律。
有代表提出黄标车淘汰更应注重经济奖励,推动早日淘汰。广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何谢带表示,据统计到2015年尚未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共20 .66万辆,其中珠三角有15.3万辆,省财政计划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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