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江浩
阅读提示 | 今年9月1日起,铁路实施火车票退票、改签新规,退票费收取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昨天,记者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官网看到,该公司正式发布关于火车票退票、改签的新规定,其中退票费计算方法不再四舍五入,而是以角为单位,并分为三个档次。铁路部门表示,现行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此为准。
消息:
退票费计算以角为单位
以往,火车票退票费计算方式采用的是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的办法,但是,这引来很多旅客对其合理性的质疑,一些旅客认为,“五入”的规定,会让乘客白白损失几角钱,累计起来也相当可观。甚至有“较真”者,还因为几角钱打起了官司。
今年8月2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9月1日起,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但中国铁路总公司并未告知公众,火车票退票费计算方法也要更改。近几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官网公布了《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说,退票费不再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而是以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演变:
16年间经历四次改革
从1997年开始,铁路部门开始收取退票费,到现在已十六载,在这期间,退票费的收费制度也屡次更改。一位铁路部门人士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了“铁老大”逐渐走出相对的封闭状态,开始走向市场,走向民众。
从四个时间节点,可以看出整个退票费收费政策的变更。具体如下:
1997年10月5日,铁道部宣布:自当年12月1日开始施行《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该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人次,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铁路运输企业由此开始收取火车票退票费。
2005年年底,铁道部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火车票退票费首次突破10元限制,统一按票面价格的20%收取手续费,四舍五入到元。
2011年9月15日,铁道部相关人员表示,只要是9月25日后办理退票手续,开车前退票费按每张车票面额的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2013年9月1日,铁路部门实行新的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即梯次退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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