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斌)日前,北京市教委向各区县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内商品部(小卖部)的管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
《通知》指出,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商品部(小卖部)。学校内开办的商品部(小卖部)应以供应文具和生活日用品为主,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通知》中还提到,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自行经营食堂,暂时无法自行经营食堂的学校可引入企业承包。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给个人经营。严禁社会餐饮企业将所承办的学校食堂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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