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两个和睦邻居只因3岁孩子直呼大人小名而引发肢体冲突,受伤的史某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两万余元。日前,经过通州法院耐心调解,被告陈某当场赔偿史某医药费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陈某和史某家住通州区某村,两家多年来和睦相处。今年5月的一天,史某看到陈某3岁的儿子在门口玩耍,就和孩子打了招呼,哪知对方突然直呼其小名。史某让孩子不要胡说,可孩子不听继续喊他名字。“你再叫,我就揍你”。史某吓唬孩子的话恰好让屋里的陈某听到。“你动我家孩子一根手指头试试,看我怎么收拾你。”史某也不示弱:“你不会教育孩子,我帮你教育!”陈某急了,随手抄起一块砖头朝史某的头上砸去,二人后扭打在一起。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陈某带着孩子当庭向史某道歉,史某也表示自己不应该和孩子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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