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丈夫在工地打工意外身亡,但公公婆婆却将28万余元死亡赔偿金据为己有,儿媳将公公婆婆告上法院。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公婆婆支付17万余元给儿媳,但公公婆婆却拒绝履行判决,甚至携带孙子长期外出规避执行。昨日,记者获悉,鉴于公公婆婆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故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翁源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胜、钟某花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在刑事诉讼期间与申请执行人彭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了彭某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章程 汪次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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