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因自家鸡被狗咬死,鸡主李三斤怀疑是邻居李某华家的狗所为,为此他自制爆炸物想吓吓李某华。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东省仁化县法院审理后,认定李三斤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去年4月,广东省仁化县村民李三斤因其饲养的鸡被狗咬死若干只,怀疑是邻居李某华家的狗所咬,便与李某华论理而产生矛盾。因担心李某华会伤害其家人,李三斤遂产生了通过制造并利用定时爆炸物炸李某华的想法。同年9月29日凌晨3时许,李三斤携带自制的定时爆炸物窜到李某华家停船的地方,将定时爆炸物绑在船的水叶轴上并固定好,并将定时爆炸物上的两条线路连接一条,心想这样就不会发生爆炸,但可以吓吓李某华,以此警告他以后不要那么嚣张。
次日12时许,李某华的父亲开船出去捕鱼时,发现了绑在船尾水叶轴上的蓝色塑料圆桶,怀疑此物是爆炸物品,当即报警。经鉴定,李三斤自制的疑似爆炸装置的物品系一个完整的爆炸装置,火药没有失去爆炸性能。
作者:章程 汪次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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