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姐向本报记者展示委托书上有问题的签名画押。记者高鹤涛摄
本报讯 (记者王浩、蚁畅)本人在家不知情,却突然接到银行催款电话,被告知房产被抵押,还有199万元贷款未还—这是近日市民苏女士的遭遇。
2005年7月,苏女士和前夫结婚,两人住在海珠区一处别墅里,然而婚后没多久,苏女士开始因各种事情与丈夫争吵,“我怀疑他在外面有第三者,他也说我在外面有第三者。”
2007年6月,苏女士前夫写下一份协议书,约定:“无须再尽夫妻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不追究婚外情责任;财产问题今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这里的财产,除了夫妻同住的这套别墅,还有两人在广州购买的多处房产。苏女士始终没有在协议上签字,“我在家还找到他和别的女生亲密照片,凭什么要签字?”
2009年10月,苏女士和丈夫开始分居,两人的婚姻在2011年3月走到尽头。在离婚协议上,两人共同拥有的这套别墅,前夫占有65%的产权,苏女士占有35%的产权,另有两处房产产权归苏女士。
今年年初,苏女士接到一通电话:“银行通知我,说我和我前夫贷款199万元,说是用我们那个别墅抵押的。”苏女士到银行一查才得知,早在2009年和丈夫分居的时候,以别墅为抵押的199万元贷款就被“前夫取走”。
后来,苏女士看到一份“南公正内经字20093号”的委托书,上面显示,她委托他人对别墅办理申请提前还款、物业退案、取回房产证等业务,而这份委托书的最后有她的“签名和指纹”。苏女士一头雾水,“我从来就没有签过一份这样的东西,也没有画押,连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我都不认识。”
苏女士认为,这都是自己的前夫胡先生一手策划出来的,“他用假冒的户口本、身份证冒充我去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委托书,再通过委托书,将别墅的按揭余款还请,重新抵押贷款199万元。”
而今年4月,由同一公证处开具了“南公证撤字第06号”的声明称:经复查,“20093号”委托书上苏女士的签名“不属实”。但是苏女士说,“现在银行依然每天催着我还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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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否认作假
苏女士称,事实上她多次找过前夫,试图协商,“但他对我很凶,也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是我已经证明那个签名是假的,那他就是造假。”
昨日,记者联系上苏女士的前夫胡先生,胡先生表示,“那份被撤销的委托书(南公正内经字20093号)是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公证处撤销。”
而对于苏女士反映的“使用假冒户口本、冒充签名和指纹”一事,他未作回应,并称“一切以法院的说法为准。”
截至昨日,苏女士仍然面对着这笔两人共同承担的199万元的贷款,和前夫一样,她决定诉诸公堂。
作者:王浩 蚁畅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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