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56岁的施某因不满邻居跳广场舞放音乐音量过大,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发泄。昨天上午,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间,在其位于昌平区的家中,藏匿双筒猎枪一支。2013年8月30日晚上8点左右。施某因跳舞放音乐音量大之事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持其藏匿的猎枪朝天鸣枪。经鉴定,该猎枪为制式枪支。检察机关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施某说,他原本住在五环边,后因感觉路边过车太吵,就搬家到一个独立小院躲清静,“谁知到这儿以后更闹了。”施某说,在他隔壁的院子里有20几个人每天早上和夜里跳舞,“而且他们放的音乐低音很吵,震得我脑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觉,我去踹门都踹三次了。”施某说他几次和对方交涉,但是一直都没有效果,事发当天,喝多酒的施某听到隔壁院子里又开始放音乐,难以压抑心中的怒火,将自己的双管猎枪拿出,朝天鸣枪。
但跳舞小团体的成员郭某证言证实,当天施某曾拿着枪指着他并吓唬他,施某离开后,他听到枪声。对此,施某予以否认。因郭某等人报警,公安机关来到施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在起获枪支的同时,还起获了4发未用的子弹。
公诉机关认为,施某存在坦白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至9个月。施某的辩护人认为,施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好,而且已经年过半百,希望法院能够对他适用缓刑。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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