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范传贵 通讯员范运坤陈冰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
然而近年来,在一些不合理需求的推动下,这一纸由国家免费发放的证明通过种种渠道流入“黑市”,甚至被炒至数万元的高价,其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已逐渐显现。
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了一起妇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均已获刑。在这起案件中,3名公职人员在两名“黄牛”的牵动下,违规签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80余份,其中40余份涉及山东、安徽、河南地区,对户籍管理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漂白”拐骗、拐卖儿童身份的社会问题。
在此之前,《法制日报》视点版已连续多年关注该领域犯罪,为探清该问题根源,记者曾从福建省永安市追踪11份违规《出生医学证明》至河南省信阳市,但其中一些问题仍未找到圆满的答案。江苏丰县这起案件发生后,丰县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对这起窝串案进行调研分析,发现了其中多方面的监管漏洞,恰恰解答了福建永安11份违规《出生医学证明》如何流出的问题。
渎职致出生证明非法流出
1037.8公里。这是河南省信阳市与福建省永安市之间的距离。
这个距离曾经在2011年让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户籍民警翁秉锐颇为疑惑—在短短的一两个月内,3对永安当地农村夫妻拿着千里之外的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前来上户口。
同样感到疑惑的还有该市燕西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赖铭建:“从2011年4月开始,陆续来了7对夫妻,全部持信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出生证明来给孩子上户口。而且,这些人都来自本地吉山、霞岭、上吉山3个村庄。”
户籍民警随后找到分管这些人所在社区的民警了解情况,得到的反馈是,这些人从未离开过村庄。疑点落在了那些来自同一所医院、盖着相同印章且有多张连号的出生证明上。
经公安机关全市核查,类似的出生证明在永安市一共出现了11份。在初步调查后,出生证明的源头被指向了两个人—在永安市燕西街道上吉山村经营药店的吴莲和同村村民朱霞。
办案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最初他们怀疑这些证件是伪造的,但最终经过鉴定,证实它们并非假证。公安机关开始了对这11份证明源头的追踪,并最终得到信阳市卫生局证实:“由于信阳市妇幼保健院管理不善,造成了国家法律证件遗失的不良后果,我局责成该院立即进行整改。”
此案以“黄牛”吴莲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而告终。但这些证明是如何从一所正规的妇幼保健院流出、该院又存在哪些管理不善等问题,始终未能清晰。《法制日报》记者为此从福建一路追访至河南信阳,最终也未能得到圆满答复,并没有人为这已知的11份违规出生证明负责。
发生在江苏丰县的案件,则恰好回答了这些问题。
据检察机关通报,2009年,丰县妇幼保健所《出生医学证明》领导小组组长高强,将个人印章交予该所保健科主任张德俊,由其负责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签发工作,以后高强再也没有对张德俊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对申请人提供的手续进行检查核实。
办案检察官渠国伟介绍,刚开始张德俊对工作比较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一段时间后,亲戚朋友都知道他负责这项工作,经常托他办事。碍着亲友的面子,张德俊终于开了“口子”。按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应该是孩子的监护人,但在实际办证过程中,有的父母不在家,便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申请,他都签了,甚至连没有委托书的亲戚朋友,他也给签了。因为一直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他逐渐放松了警惕,开始对工作敷衍。
当时担任打印证件的蒋晔曾因《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材料出现错误找过张德俊沟通。如:有的产妇姓名和病历上显示的名字不一致,有的用假出生医学证明来换真出生医学证明。张德俊对蒋晔的提醒并不太在意,自认为工作中一时疏忽造成的错误不会触犯原则问题。蒋晔也认为,反正张主任已经签过字了,出了事也和自己没关系,以后就没有再找张德俊沟通,直接印发出生证明。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黄牛”程江山、刘明光找到二人,每次给张德俊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托其办证。
“目前,很多城市都将《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农村地区,‘重男轻女’观念依然普遍存在,超生现象不少,一些新生儿父母在分娩后选择不办《出生医学证明》,从而达到不报、瞒报出生记录的目的。这类儿童的父母在之后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时,就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而‘市场’需求量较大。”丰县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王艳玲说。
正是在这种需求之下,违规的《出生医学证明》大量流出。经检察机关统计,在丰县这起案件中,共有8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非法流出。
操作手段隐蔽管理漏洞明显
发生在福建永安的案件,是由于户籍民警发现多份证明来源于同一单位且两地远隔千里后,察觉出异常;江苏丰县的案子,也是由于山东费县一名户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村集中出现了多份信息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
王艳玲介绍,此类案件发现难度十分大。以张德俊案为例,他们先后集中签批、制发的80余份出生医学证明均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当年全县办证量达到2000余份,基数较大,且所补办的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多数为山东地区等外省人员,实地查验困难。
“其中异地办理是查处此类案件的最大难点。”王艳玲介绍,丰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与外省周边地区相比经济相对发达,常有外省邻县居民到丰县进行分娩,一定程度上给新生儿出生管理带来难题。如上述案件中,山东费县的王某、孙某在得知“黄牛”有“门路”可替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后,联系了一批山东地区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经“黄牛”伪造虚假手续交到丰县妇幼保健所张德俊等人审核、签批、制发。两年间,80余份违规出生医学证明中有48份涉及山东费县、山东济宁、安徽砀山地区新生儿。
据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分首次签发、换发、补发三种情况。首次签发由新生儿分娩医院签发,换发、补发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办理。
江苏丰县的漏洞出在补办环节。渠国伟介绍,根据国家卫生部、徐州市卫生局相关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当由需补办该证明人员的父母本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报告单》、产时记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妇幼保健所办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人员提供的相关手续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到分娩医院调取产时记录、分娩记录进行查验。
“在上述案件中,该县妇幼保健所所长疏于履行签批职责,将个人印章交给下属,由其对补办手续进行签批后盖上自己的印章。张德俊等二人在与‘黄牛’事先串通好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对需补办证明新生儿的父母身份进行审核,也未到分娩医院进行实地查验。”渠国伟说。
此外,办案人员调查得知,虽然县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是由县卫生局委托进行的,但县卫生局并无专门人员对补办情况进行监督。上级妇幼保健所对下级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只是每半年抽取一个县、区进行检查,发现几率过小,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在同级监督上,几乎没有机关或部门对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监督;在内部监督上,县妇幼保健所所长也只是每半年抽查一次,一次抽查20余份,监督基本上流于形式。
管理失当引发诸多法律问题
丰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王洪涛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符码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混乱不仅会直接导致户籍管理上的混乱,甚至会导致非亲生子女如被抱养、被领养、被拐骗、被拐卖儿童身份的‘合法化’,带来很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影响深远。”王洪涛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张德俊等人一案,曾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新领域案件。不久前,丰县检察院按照发案特点向丰县妇幼保健所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敦促该单位对制度、管理漏洞进行整改。
王洪涛介绍,经过调研发现,丰县妇幼保健所制定的审查办法缺乏规范严谨的操作细节,对弄虚作假行为也没有明晰的惩处规定。如制定的审查办法中规定“补办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后,由县妇幼保健所配合辖区公安部门到开具证明的医院逐一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补办”,该规定容易造成互相扯皮,不利于审查工作的开展。
“允许委托代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也给监管带来难度,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必须落实由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人员的父母或领养人亲自到妇幼保健所补办。”王洪涛说。
此外,王洪涛还建议,妇幼保健所及各镇卫生院要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业务做到审核、管理、发放、打印等分人分别管理,每个环节做到专人专管,建立台账,确保每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手续都记录在案,有档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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