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彭小菲)年过八旬的张大爷夫妇在3年的时间里分27次向老街坊倪大爷夫妇借了41万余元,却因迟迟不还,最终被老街坊告到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令张大爷归还倪大爷借款及利息43万元。
倪大爷和老伴都是退休的大学教师,和张大爷夫妇既是老同事,也是老街坊。倪大爷诉称,从2010年初,张大爷夫妻以存款被银行套牢、生活出现困难为由,开始向倪大爷家借钱,每次多则一两万,少则四五千,每次他都爽快答应。但张大爷夫妇承诺的“尽快还钱”却迟迟没有实现。最终在出借27次、共41万余元后,倪大爷提出要和张大爷签署一张借款总清单,并要求对方承诺一个明确的还款时间。然而到了还款时间,张大爷夫妇仍没有归还任何借款,还不断找各种理由拖延。倪大爷遂将张大爷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电话联系了被告张大爷夫妇,张大爷满口答应一定还款,但还款时间却一拖再拖。在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拒绝到庭的情况下,法院缺席审理,认定张大爷夫妇没有按照承诺归还倪大爷夫妇借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立即归还借款41万余元并按照承诺支付逾期利息2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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