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证明自己有“能力” 两个月抢劫13家酒店
榆林小伙刘某,因女友嫌他没钱和他分手。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他两个月内对榆林市城区13家酒店实施抢劫,涉案价值达10万元。
蒙面人专抢酒店前台
8月12日凌晨2时,榆林市榆阳区一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小刘和同事正在整理票据时,进来一个黑衣人。小刘说:“当时我就感觉这个人有点古怪,穿着黑色衣服,戴着口罩和帽子,看不清楚脸,我正准备给保安打电话,他就冲过来将一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说‘不要动,打劫!’”随后,黑衣人拉开抽屉,抢走1.6万元现金。工作人员赶紧拨打110报案,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随后成立专案组。没想到,在侦破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专案组就会接到酒店或宾馆报案,称遭到一黑衣蒙面男子持刀抢劫。
曾经当过酒店大堂经理
10月31日凌晨3时左右,嫌疑人再次作案。民警当天下午5时确定了嫌疑人刘某的行踪,在榆林市上郡路某宾馆将其抓获。
“如果我有很多钱,我就不用像现在这样看别人脸色,也就不会被女朋友甩了。”在这种念头驱使下,刘某从今年8月份开始,两个月作案13起。“很多人都嫌我穷,没有实力,前女朋友也抱怨我没有本事,我只是想证明给一些人看我有能力,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想法。”面对警察询问,28岁的刘某低着头说。
据刘某交代,之所以抢劫酒店,是因为自己之前干过酒店大堂经理,对酒店的管理以及钱财存放位置都很了解。刘某抢劫得来的钱财,全部被他挥霍一空。
不要将大量现金留在前台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非常狡猾,每次作案时都戴鸭舌帽、口罩以及墨镜,给民警破案带来很大困难。民警将案发酒店内的监控视频调取后发现,所有酒店被抢时的手法、时间几乎一致,所以将数案并在一起,最终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朱军提醒:快捷酒店以及商务宾馆一定要到正规的保安公司雇佣保安;在交接班时,不要将大量现金搁置在前台,应第一时间将钱交到财务,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榆林学院从事心理学研究的贺佩蓉教授说,年轻人在职场及感情生活中遇到不如意时,要学会正确的减压、排压。千万不要因为偏激的想法去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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