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伟林。CFP供图(资料图片)
一个“招呼”造就一个千万富翁 湖南高管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4000万受审
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湖南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冯伟林被控10年涉案4000余万元。
在冯伟林主政湖南高速的数年时间里,湖南高速公路项目不断上马,投资数以千亿元计,其发展也从过去的“落后”水平跃居全国前列。其间,冯伟林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俨然是湖南高速公路发展的“功臣”。而冯在各种场合宣称“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这一廉政格言,曾在湖南高速系统广为传播。
直至2011年8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已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进行立案调查,冯伟林的“双面人生”才告终结。
在6日的庭审中,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
新华社记者陈文广、谭剑、史卫燕
冯的任期内正是湖南高速大发展时期,一年之内开工高速十多条。哪个标段给谁干,往往就是冯一个人说了算。
—一位湖南省纪委干部
冯伟林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制造一个千万富翁。在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
寻租路径一:打“招呼”影响招标
检方指控:2008年下半年,王某与冯伟林弟弟冯冠乔共谋请冯伟林帮忙到湖南高速公路承揽工程,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的利润。2008年至2009年,冯伟林多次接受王某请托和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多条高速公路业主负责人打招呼,并将王某提供的串标单位名单交给他们,帮助请托人所协商的公司投中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500万元的好处。
寻租路径二:培植“亲信”接受回报
检方指控:湖南高管局下属的衡枣公司的周某多次向易杏玲提出请托,希望冯伟林能在其职级提拔方面予以关照。
2005年至2009年,冯伟林先后授意该局人事部门向党委会提名,并在会上推荐周某担任长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经理等职务。
冯伟林、易杏玲由此获得周某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的回报。周某则也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冯伟林满足其他请托人的工程围标行为。
在检方的指控中,这样的“操作”比比皆是。但凡逢年过节、出游考察甚至是老屋翻修,都是冯伟林等人收受贿赂的机会。
法庭上,冯伟林对起诉书指控的绝大部分内容予以承认,但表示冯冠乔等收受的大部分贿赂款,自己事先并不知情,自己也未明确向请托方索取钱财。而对于一些行贿人在逢年过节时送的礼物和钱财,冯伟林则辩解称是“人情往来”。
寻租路径三:插手工程及设备采购
检方指控:2001年底,冯伟林接受彭某的请托,向高管局下属打招呼,确定彭某控制的公司为湖南省高管局经济适用房的空调主机供应商。
2002年8月,冯伟林帮助彭某承接了高管局原办公楼的空调冷却塔改造业务。2008年9月,冯伟林接受彭某请托,帮助其承接部分公路临时供电工程……作为回报,彭某先后送给冯伟林和易杏玲款物折合数十万元。
10年受贿170多次 家人成受贿通道
现年50岁的冯伟林系湖南湘潭人,自2001年开始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2004年,在湖南省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落马”后,冯伟林开始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2008年开始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局长。
在6日的庭审现场,冯伟林已全然没有昔日的意气风发,冯伟林的妹妹冯霞和妻子易杏玲也一同出庭受审,两人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管局副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和湖南省高管局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过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据了解,因受贿次数多、涉及人员广、涉案金额大,检方随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达120册,同步录像光盘多达165张。
根据检方指控,记者发现,冯伟林的一个“招呼”竟然能够换来高达千万元的贿赂回报,而其家人以及核心圈下属也俨然成了冯伟林的代言人和受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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