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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相关情况 张琳摄
中国网11月7日讯(记者 肖冰)11月7日上午国新办召开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回应“一块钱办公司”的报道。
张茅说,社会上说的“一块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试点地区看,出现夸大的和特别少的钱来办公司的情况很少。
张茅介绍,这次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以后,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那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关于住所的问题,原则上放宽,但住宅是否可以注册公司,还需要地方政府就具体的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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