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不能等同于变相涨价。价格市场化的核心是让市场在价格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让价格能够更多地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同时,这种市场的价格信号反过来又影响市场的供求。价格上升刺激供给,同时抑制需求,这种机制本身会使得价格成为一种涨涨跌跌的状态。
郭剑英说,我们现在在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过程中,确实都是一种涨价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由于过去我们资源环境价格压得比较低,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供求的状况和资源稀缺的程度,特别是也没有反映环境损害的成本和生态补偿的价值。我们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有一个暂时的上涨,我觉得也是必然的。但是,价格市场化完成之后,就像我们现在的煤炭、现在的成品油一样,大家会看到价格会忽涨忽落、涨涨跌跌,这是一种常态。
国内的成品油价格改革,经过了2008年和2013年两次重大改革,已实现和国际市场油价间接接轨,但我们国内成品油的生产经营的体制还没有实现充分的竞争,政府做一定的干预和控制也是必要的。下一步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经营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市场竞争的形成,成品油的价格可以完全放开交给市场。到那个时候,我们的油价的调整可能会更加频繁,就像现在的我们的股票市场一样,随着涨涨跌跌,成为大家一种习惯的状态。
郭剑英指出,近几年来,我们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的约束和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的问题日益突出。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已经提到一个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我们始终坚持按照市场化的取向推进资源环境价格的改革,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第一,我们在年初取消了电煤的价格双轨制,现在我们的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了;第二,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我们把以前22个工作日调整一次的时间缩短到现在的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同时把原来的调价幅度限制也取消了,这样的话,使我们的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更加灵敏地反映了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情况。使得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涨涨跌跌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了。第三,我们进一步推进了电价改革,推出了核电上网的标杆电价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第四,推进了水资源费的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以促进节约用水。
在推进资源价格市场化的进程中,我们今年实际上还出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决策,就是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同时,建立了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这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改革。我们天然气的价格和可替代能源挂钩实际上就是一种走向市场化的步骤。因为这种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是一种已经市场化了的价格,跟它挂钩,就使得我们天然气的价格形成中市场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这方面今年我们迈出了比较大的步伐。在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我们还采取了一项措施,就是进一步地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的实施力度。特别是我们还大力地推进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这实际上是一种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落实排污收费政策的一种措施。
第二个方面,我们利用价格杠杆来促进资源的节约,主动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的节约。第一,我们出台了成品油质量升级的价格政策。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成品油的质量还没有达到国4和国5的标准,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国内炼油企业加快质量升级,今年我们出台了这方面的价格政策,实行优质优价,这样的话,能够减轻成品油的消费和消耗对我们空气的污染。第二,我们在电价改革过程中,实施了支持环保的电价政策。比如说我们实行了鼓励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的电价政策,我们实施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我们也实施了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电价政策。
第三个方面,我们今年在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因为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可能在短时间内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价格的上涨,对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这方面,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采取了一些配套的保障措施。第一个,就是对居民生活用的资源性的价格,包括用水、用电、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对阶梯价格中的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这一部分,保证价格的相对稳定,对超出基本需要的部分,我们通过更多的利用市场的手段来调节需求,实际上是抑制过度的浪费问题。第二项重要的措施就是我们从2011年就开始实施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这个机制就是保证了在物价持续较为明显上涨的时候,我们通过财政或者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给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的价格补贴,或者说,通过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来使困难群众的生活不至于因为价格的上涨而受到过大的影响。应该说,今年我们采取的这些措施,对于促进资源的节约和节能减排,特别是从长远看,对于我们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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