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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政协副主席、汕头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昨过堂 被控受贿550余万元
因被控受贿人民币556万元、港币2万元及非法持有枪支,深圳原政协副主席、汕头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昨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向黄志光行贿的人中,有其下属、商人以及从商的“义兄”。对于罪名定性,黄志光不持异议,但对于受贿的具体数额,他认为并没有这么多。据悉,黄志光目前已退赃80万元。公诉人指出,黄志光曾经主政一方,却没有好好修炼“官德”,造福一方,反而走上了贪腐道路,其经历应警醒世人。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凌娜
通讯员钟言
指控
收17斤虫草 称缺斤少两
1999年~2001年,黄志光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农业局局长、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某给予的35万元人民币,为其升迁提供帮助。2001年~2002年,两次收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某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为其升迁提供帮助。
2002年~2003年,黄志光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为黄顺丰(另案处理)及姚某某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光明街道工程提供帮助。2005年~2006年,黄志光任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为黄顺丰请托的曾某某、徐某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2007年11月间,黄志光收受黄顺丰给予的120万元购买二手别墅。2008年~2012年,黄志光为黄顺丰持股的汕头保税区海伟酒类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帮助。据黄志光供述,他与黄顺丰结识三十余年,黄顺丰是其义兄。
2008年9月间,黄志光在担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收受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另案处理)现金100万元,并以其儿子名义捐赠给海丰县莲花山鸡鸣寺。
2002年~2010年,黄志光多次收受深圳市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某某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鉴定价值人民币169.45万元、香枝木罗汉床等鉴定价值33万余元。其后为詹某某亲戚黄某某职务调动、詹某某在南澳县投资养老院及其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设立记者站等事项提供帮助。
2008年~2010年,黄志光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收受市委副秘书长吴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8.2万元的冬虫夏草17斤。
交锋
100万
收钱捐寺庙 不算受贿?
公诉人:把名字刻在佛像上让人跪拜敬仰,他已经得到了好处
关于受贿100万元以儿子的名义捐给寺庙的指控,黄志光说,他为亡母在鸡鸣寺做超度时认识了住持。住持说寺庙要扩建、修佛像,经费不够,希望社会各界能捐助一些。2008年,李亚鹤一口应承此事,说:“那就捐200万吧,分别以你我的名义。”据黄志光回忆,在那之后不久,儿子说自己的韩国同学想在广州开家特产店。他告诉儿子去李亚鹤那里咨询。儿子后来从李亚鹤那儿搬回一个大纸皮箱,说是李给的特产。“我以为真是特产,一直没有打开。直到要去寺庙那天,李亚鹤给我打电话,让把纸皮箱也带去,我这才意识到里面是要捐的100万元。”
辩护律师表示,对此事被定性成受贿有异议。“这实质就是帮寺庙拉到200万捐助,钱没进黄志光的腰包。”
对此,公诉人回应,黄志光之所以要以儿子的名义,由他人捐资给寺庙,实际就是想保佑儿子,已经得到了利益。而且,在黄志光接受了这100万时,受贿就已形成。另外,在李亚鹤跟黄志光说替他捐100万的两周后,黄志光的儿子就抱回纸箱,正常人都能猜到这里面是钱。“捐资后,把的名字刻在佛像上,让香客们跪拜敬仰,黄志光为此已经得到了好处。”公诉人说。
120万
买别墅的钱还了没?
“义兄”:还了130万,还给了个10万元的红包
对于收受黄顺丰120万元买别墅一事,黄志光坚称只是借款。他的辩护律师称,这套别墅价值990万元,当时为了避税,合同上所写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卖家为交易安全,要求建一个共管账户,把990万放入该账户,由银行托管。当时,黄志光还在汕头,不方便处理,情急之下,就向黄顺丰借了120万元。“我从纪委调查阶段就一直说是借款。大概在20多天后,还了110万元港币。当时汇率是1:1。”为何还差10万?黄志光称“忘记了”。
对此,公诉人指出,按照其“义兄”黄顺丰的说法,黄志光是在两三天后就把钱还了,而且是还了130万元港币,同时还给了一个10万元的红包,作为酬谢,这与黄志光的供述有明显出入。“很有可能是两个人都想趋利避害,因此不约而同想到把这120万元说成是借款,但在还钱的细节上,说法就对不上了。”
另外,针对黄志光所说人在汕头不方便处理一事,公诉人称:“银行想得比你周到,你人在汕头也是可以操作此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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