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就日益高涨的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坊间呼声,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家卫计委已经研究和提出了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而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就“单独二胎”政策是否将于近期放开,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昨天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卫生计生委已组织开展关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关系的相关调研,研究和提出了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单独二胎政策是指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近期有消息称这一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或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对此,毛群安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完善生育政策”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慎重稳妥、统筹协调的原则,国家卫计委组织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研究提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了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下一步卫计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实施好相关的政策。
毛群安同时指出,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国家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环境容量不足,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也将长期存在,所以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北京追访
本市违规生二胎至少罚33万元
根据现行的生育政策,如果一对夫妻不符合“双独二胎”的条件,而违规生二胎的“生育成本”至少需要33万元。
按照北京市政府2002年公布实施的《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即使是“双独夫妻”,想要生育二胎时,如果“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就仍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抚养费。该费用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
2011年,北京市政府对这一政策进行了修订,规定只有“女方生育时低于28周岁并且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符合“双独二胎”或其他可以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妻,要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按照专家的解读,城镇居民二胎征收范围一般为年人均收入的9至10倍,农村居民二胎为3倍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69元,也就是说,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京籍城镇夫妻,要缴纳约33万至36万不等的社会抚养费。
同时,针对一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名人、富人超生处罚的情况,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在采访中表示,对于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各区县计生委应当依法从重征收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收入明显超出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当事人实际收入为基数征收其社会抚养费。
北京九类夫妻可生二胎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九类情况,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同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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