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550余万,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称黄志光为求佛祖保护,曾将收受的100万元贿款捐献给某寺庙,还在佛石上刻下名字供人跪拜。(11月12日 新快报)
“贪官多迷信”,这是近年来反腐败一些典型案例中的共同特征,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布置了“靠山石”;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为求仕途升迁,曾找“大师”算命,还将贪污受贿来的大笔钱财捐给寺庙,并送给寺庙住持一部轿车;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被“大师”预测有当“大官”的命,可命里还缺“桥”,于是耗巨资另架“岱湖桥”。诸如此类,佛不保佑,反身陷囹圄,徒增笑料。
受贿百万,捐献给寺庙,还在佛石上刻下名字,讫求来往的香客跪拜,黄志光腐败案与其他迷信贪官并无不同。只是,利用手中权力索要不义之财捐献给寺庙,黄志光真的是想虔诚做善事吗?
回答显然是否定的。正如有专家所言,贪腐官员此举一是为升迁,求官运、财运;二是为消弭自己贪污腐败引来的灾祸;三是讫求心灵安顿、寻找精神寄托。事实也是如此,官员一旦迷信,无论是其烧香拜佛,还是受贿捐款,都违背了曾经的誓言,丧失了基本信仰,是私欲膨胀的赤裸表现。
可以说,迷信风水与贪污腐化成为了一对共生体。迷信往往“养肥”了一些官员的胆子,也迷失了官员的心智,使之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疯狂地谋取个人私利,直至“鞭血方休”。刘志军、黄志光之流何尝不是如此?
更应值得注意的是,时下,一些政府部门也沉湎于“风水”,使政府部门摇身变成“风水衙门”。报道称,山西交口县主要领导就曾在县委大院里埋“镇邪物”、“升官符”,数十名党政干部于夜深人静之时齐刷刷跪在香案前讫求升官发财。这种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做法,不仅是对科学发展的亵渎、对现代文明的挑战,更是对官场生态环境的极大污染,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当然,防止刘志军、黄志光之流损害官场环境,除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外,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清除官员迷失于“求神拜佛”的土壤。同时,强化监督和惩治和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官员“反腐就如同隔墙扔砖头”的侥幸心理,真正营造一种官员不敢、不愿、不能腐的风清气正的良好官场生态环境。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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