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财税体制改革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针对这个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把财税体制改革问题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目前,我国税收制度还不完善。公报明确提出改革税制、稳定税负。怎样理解公报提到的“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这24个字的含义?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辛鸣对这些内容要点做重点解读。
辛鸣说,这24个字涵盖了我们现在财政制度应该有的一些基本规矩和基本内容。比如说完善立法,财政花钱也好,收钱也好,必须在法律的规定之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由法律说了算,这是一个前提。
辛鸣表示,收钱和花钱,要根据事权来决定,这就需要明确事权,这样我们才能有收钱和理由和花钱的理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要改革税制,因为不同的税收制度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激励效果。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喜欢大干项目搞工业,因为这样的话,它可以把增值税收上来,把建设税收上来。辛鸣指出,将来改革税制之后,只要扩大消费,流通领域也能有税可收,地方政府就不会再大干快上搞项目了,而且通过发展消费业、第三产业,地方政府也有钱可收。
不同的税制会导致不同产业的发展重点和产业发展方向,辛鸣强调,我们现在要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注重消费,从这些方面来设置税制,稳定税负。社会要给人民群众税负的基本预期,不能说想收就收,而且人民税负过重也不利于增强社会活力,所以税收的基本规模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明确要求。
辛鸣表示,现代的财政制度,钱是怎么花的?为什么要花?这些问题应该公开出来,让大家知道。这一切着眼点是,我们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提高用钱的效率,钱收上来不容易,这都是人民群众劳动的血汗钱,收上来之后,就要花小钱办大事。
公报中提到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辛鸣指出,现代财政制度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所要求的制度安排,过去我们可能更多的是把国家需要搞建设的钱收上来,现在我们就要考虑通过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在收钱的过程中还要更加激发社会的活力,所以我们的财政制度不是为收钱而收钱,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收了钱是为了更多的把钱花出去,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辛鸣认为,现代财政更多的不是着眼于如何收钱,而着眼于如何花钱,如何把钱花的更加公平正义,更加的能让人民群众所共享,这些方面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点。
为什么提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辛鸣说,中国社会发展这些年来,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进展,中央和地方各自的积极性作用功不可没,中央宏观调控,总体把握,各个地方政府各显神通,八仙过海,使得我们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有活力。
但这些年来也隐隐约约有一些苗头出现,由于国家发展的环境形势比较复杂,所以中央在上收权利,尤其在上收财权方面可能做的较多了一些,包括在税制体制方面,中央收的税可能相对来说份额大一些,地方在发展方面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它想干事,但是没有钱,但是不去干事又心里不甘,所以只好通过其他一些办法把钱给拿来。现在经常说的土地财政,就是地方政府想迫切发展,又苦于没有合法的来钱路子,只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把钱收上来。
我们能不能通过一种更加科学、规范的制度安排,既把中央的积极性发挥出来,保证中央能在统筹兼顾、号令各方方面,有绝对的权威和手里面有钱,同时要让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不仅有积极性,而且这个积极性还能得到财政的保障,这两个积极性都要通过制度的创新获取充分保障。
辛鸣表示,中央和地方这两个积极性之间不是对立的,如果制度安排好,中央和地方将会互相促进,中央积极性越高,地方积极性越强;地方积极性越大,中央积极性也能得到保障。
辛鸣认为,按照财政运行规律来说,财政的钱集中使用、有计划使用是一个大趋势。我们一定要确定这样一个概念: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的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财政的钱恐怕不能简单的市场化,它应该有一个统筹安排的协调考虑,这样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让钱发挥更大的规模效应和节约效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适当的财权集中是有必要的,但是财权集中一定要建立在事权明确的基础之上。
辛鸣强调,花钱不能只是一种权利,花钱其实背后更多的是责任,所以花的钱越多,就意味着承担的责任越大,干的事情越多。只有这样,通过未来的制度设计,中央该干什么事情?地方政府该干什么事情?不同层次的地方该干什么样的事情,都很明确了之后,干什么样的事情就有什么样的钱,干多大的事情就有多大的钱,这样一来,现代财政制度就基本上形成一个大轮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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