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某拆迁公司员工胡北安,利用负责地铁6、8号线部分拆迁工作的便利,向拆迁户索要20万元好处费,协助拆迁户制作假证以多获取拆迁补偿。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胡北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地铁8号线和6号线的修建正在进行地面相关房屋的拆迁工作,当工作进行到东城区玉阁胡同19号院时,该院临街的居民有一些门面房,由于对拆迁补偿有分歧,这些拆迁户一直没有和拆迁公司达成协议。
胡北安在与有门面房的黄某一家谈拆迁补偿时,黄家人的条件是要么补偿一处沿街门面房,要么一次性支付600万。胡北安则表示,黄家的住房肯定达不到这个补偿标准。由于对拆迁政策轻车熟路,胡北安告诉黄家,可以多登记几个人,再搞定困难户证明,就可以轻松多获取补偿款。
黄家人随后伪造了结婚证和患病证明,但这些作假被胡北安识破。胡北安通过他人告诉黄家,只要给他20万元好处费,他可以帮忙多领取拆迁补偿款。而这20万元,要先付5万定金,事成后再支付15万。几天后,黄家人就给了胡北安5万元。
随后,黄家人在胡北安带领下找到拆迁公司负责人,并按照胡北安的授意,提出了1000万元的拆迁补偿。在展示了伪造的残疾证、结婚证后,双方最终达成赔偿意向。黄家获赔782万元,比正常情况多拿了近一倍。黄家很快再次支付胡北安5万元,但此后,黄家突然变卦,不但没有给胡北安剩余的10万元,还在胡北安反复催要下选择了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定,胡北安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了解,胡北安从1982年到2002年间,先后因盗窃、故意伤害、脱逃等罪名,被4次判刑,服刑时间长达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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