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闭幕,房产税的开征以及扩增,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尽管“地产大炮”任志强曾一度表示,房产税不会出台,但是从近期媒体释放的信息来看,房产税似乎显得并不遥远。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开征城市扩增是势在必行,南京进入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很大。
近期关于房产税的话题可谓铺天盖地,从开始讨论,房产税就与“降房价”紧密相连,在舆论的不断翻炒下,房产税已经被认为是楼市调控的终极武器,甚至是核武器,仿佛只要一出台,房价立马就“河清海晏”。事实上,房价问题不是房产税能够一锤定音的,如果以为房产税与降房价能够画等号,就属于过度理解。房价问题不是一个线性问题,而是属于复杂的深层次制度问题,包括土地财政、保障房建设进程、投资渠道过窄等,房产税或许可能对于投机炒房有所压制,但对于其他变量影响甚小,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的问题。正如经济学家巴曙松曾公开表示,“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我们不能说感冒药有让人昏睡的副作用,就可以将感冒药称为安眠药。同理,房产税在增加财政收入的主功能上兼有调节功能,其将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打击囤房,从而有助于降低房价,但我们不能因此说房产税就是奔着房价来的。与此同时,按照一般理解,税是增加成本的,有了税,房价会更高,而不是更低。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悖论,在于一个变量我们未知,即税收成本的转嫁能力。如果税收成本由卖方消化,则房价有降的可能,而如果税收成本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则房价不降,甚至还要蹦高。比如2006年出台的营业税,5%的税收成本完完全全地转移给了买方,房价并没有受到抑制。
因此,房产税能否避免营业税的结局,在于能否被转嫁。如果是在交易环节征税,基本上就是由买方买单,如果是在持有环节征税,持有者很难在将来卖房的时候将持有时期的税负转移出去。正是因为房产税是基于持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征税,所以被赋予了降房价的期望。然而,就是这理论上的可能,却在现实困难面前走形。很多专家都在向公众暗示操作的难度,从而建议在交易环节征收。比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除了房地产交易环节要征税,保有环节也要征税”。其实,只要在交易环节征收开了口子,在实际执行中恐怕要“趋易避难”。
房产税如何设计,对于公民收入的影响将是直接的。比如,什么样的房子属于高档房,以及从第几套开始征收,必须有一套详细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必须不是一刀切的。如果为了方便而采取最简易的征收方式,那么,房产税则将变成纯粹的财政收入,无关房价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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