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环境管理体制将面临重大改革,建立环境直管制度或将逐步实现。
11月13日,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合会)2013年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了环保领域的六大改革重点工作,其中关于“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表述,被业内专家认为预示着环保部门将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垂直监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国合会就提议:“我国应改革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省以下环境直管制度。赋予省政府任命下级环保局长的权力,并要求省政府为下级环保局提供运行经费。”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体制仍是环保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地方环保局仍旧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难以真正实现环境监管职能。
管理体制改革六大重点
在国合会年会上,周生贤说道,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全面安排,要求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
周生贤表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有六个重点。分别是: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是否意味着环保部将建立环境直管制度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和科技司的相关负责人处得到的答复均是,“环保部是否在做垂直管理的行政体制改革,不太清楚”。
然而,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战略室主任俞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保部门有可能是把监管、执法单独拿出来,这两块也是可以实现垂直管理的。
官方对垂直管理态度谨慎
多年来,关于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问题,相关部门和业内专家一直在研究和探讨。俞海介绍,前些年环保部门关于垂直执法的讨论多一些,最近两年较少,前几年成立的督查中心,也就是进行垂直管理。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在环保企业家媒体见面会上,建议成立大的资源与环境保护部。然后应有下派的区域组织,实现环境监管治理部门的垂直管理,让相关政策真正落地。
但是,在对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问题上,官方的态度依旧较为谨慎。俞海解释,主要是一旦进行垂直管理之后,将会出现很多利益冲突,这些现实问题并不好解决。
据他介绍,近年来,有些省份已经在尝试推行省级环保监管以及执法部门的垂直管理,但试点的面一直不大。阻力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个人的福利待遇和职位升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并不愿意被纳入垂直管理体制,西部贫困地区工作人员则更愿意被纳入垂直管理体制;一方面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纳入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将比较微妙,容易造成关系对立。“环保部门垂直管理之后的效果也很难说,(环境问题)很多都是在环保系统的外部因素上。”俞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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