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8日,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曾在一次网络访谈中介绍,十二大(1982年召开)党章曾作出规定,地方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吴玉良在访谈中说,纪检机关领导体制沿革是一个改革、探索的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
七大、八大和十一大党章都作过相应规定。
第二阶段 双重领导,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1980年2月,中央批准地方纪委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阶段 双重领导,不再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十二大党章规定,地方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不再沿用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表述。
11月13日,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的第一天,中央纪委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引人注目的是,会议公布的信息称:中央纪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
现状
同级党委管什么?
上级纪委管什么?
职权划分不明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介绍,《党章》对于“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制”的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配套的制度予以具体细化,比如究竟是什么事项,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什么事项,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这位官员称,就他的工作体会而言,在纪检人事问题上,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而业务工作中,则以中央纪委为主。“比如省纪委的常委人选,由同级党委提名,报中央纪委批准;而反腐工作的重点,如落实八项规定,就由中纪委直接部署。”
趋势
省级纪委书记
提名权、任命权
由中央掌握
有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则表示,在人事问题上,如最重要的省级纪委书记的产生,“双重领导制”的模糊性体现得比较突出。如2011年年底至2012年6月,进行换届的29个省级党委中,由中央“空降”或异地迁任的省级纪委书记有16人。
该人士表示,这表明一定程度上中央掌握了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打破了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而此次中央纪委提出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就是要将过去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予以成文;将过去职权划分不是很明确的地方,进行明确。
改革亮点1
派驻纪检机构 将覆盖党务部门
制定全面落实中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中纪委常委会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表示,此次中纪委常委会的相关意见,预示着中纪委将向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中央部门派驻专门的纪检机构。
此外,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审计署,除对地方派出特派员办公室外,亦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了25个审计局,其中包括“宣传审计局”。
改革亮点2
巡视工作 对地方机构全覆盖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中纪委常委会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表示,目前中央部门及省级巡视单位总数可达到300家左右,“以目前每年20个巡视组的规模,需要十几年时间,才能巡视完一遍,不能满足‘全覆盖’要求,所以提出要改进巡视制度。但具体做法,还有待细节的公布。”
(据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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