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查合格才行。本报记者 李钢 摄 |
月初公安部等破获特大制售假狂犬疫苗案,据通报,其中万余支假狂犬疫苗销往我省。消息爆出后,我省卫生、药监等部门立即调查,但至今十多天过去了,万支假疫苗仍无踪迹。疫苗作为特殊药品,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假疫苗到底是怎么流入的?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说,各接种单位可自行采购疫苗增加了假疫苗的流入风险。
本报记者 李钢
流入接种单位,影响最可怕
“假狂犬疫苗的事,我们也听说了。”13日,在省疾控中心预防门诊部,孙女士4岁的外孙女不巧被家里的宠物狗咬伤,来接种狂犬疫苗,“这都过去十多天了,还没查出来,会不会还有啊?”
据悉,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一般需要冷链储存,国家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尤其是狂犬疫苗管理更加严格,因为狂犬病没有效治好的方法,病死率几乎100%,疫苗预防尤为重要。
在济南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多年的张军(化名)介绍说,“正规疫苗经营企业没有查到假疫苗的情况下,假疫苗的流入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购假疫苗,有接种单位没有严格查验相关资质和证件就采购了;再就是某些没有接种资质的单位随便购进假疫苗进行接种。”到底是哪种情况,还不得而知。
据张军分析,疫苗从出厂到接种单位,一般都是下一个环节查验上一个环节的相关证件,假疫苗如果只流入经营企业,被查处销毁即可,最可怕的是本应管理严格的接种单位环节出现问题,直接威胁居民健康。在他看来,单独采购就是假疫苗流入接种单位的风险之一。
二级疫苗自行采购,曾引多次事故
“以前二类疫苗是省级统一采购。”省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疫苗采购的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05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颁布以前,卫生部要求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逐级供应,但该条例颁布后,只有国家免费提供的一类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逐级供应,而居民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各接种单位可自行采购。
该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而这项规定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从2005年以后发生了很多假疫苗案件,很多就是因为接种单位没有严格查验,才让假疫苗趁机流入。”张军介绍说,2009年爆出的广西假疫苗事件,就是因为当时的接种单位没有查验相关证件。
疫苗价格差数倍也由单独采购引起
除了增加假疫苗流入风险,在省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的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看来,放开疫苗单独采购实际就是将疫苗这种特殊药品商业化了,“采购接种各个环节都想着挣钱。”
记者以狂犬疫苗为例调查发现,在各个不同的接种单位接种价格千差万别。有的接种全程需要5次,有的需要4次,国产疫苗的价格从200元左右到500元左右不等,还有部分接种单位仅有进口的,价格在700元左右。
尽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允许接种单位自行采购二类疫苗,但还是有部分地区采取了集中采购。据悉,2012年开始,福建相关部门就将二类疫苗纳入集中招标采购,整治价格不规范现象。
因此,不少人提出恢复原有的所有疫苗都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但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当时国家之所以取消集中采购,肯定是集中采购有一定弊端。”一家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示,集中采购出现贿赂回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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