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司法、政治等领域改革方面有巨大突破。境外华文媒体分析指出,决定在劳教、司法、纪委以及“官邸制”的相关规定和改革,皆是中国在政法方面用制度和法律管人管事管权,建设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
废除劳教制度
台湾《中国时报》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为历年幅度最大改革清单,包括废止劳动教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美国《侨报》援引律师陈有西的观点认为,《决定》在涉及法制建设方面亮点不少:“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意味着将来所有丧失人身自由的案件必须由法庭来审判,这是非常实质性的进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问题已经被讨论了很多年,是必然的趋势,对保障人权有重大意义。
泰国《亚洲日报》指出,三中全会强调了“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别强调了“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的稳定,最大的利器正是宪法和法律,以法律来疏导和公正地解决社会矛盾,这就是以法治国,也就是全会所说的“建设法治中国”。
司法改革刀刀见血
香港《文汇报》指出,在昨日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司法改革成为一大亮点。《决定》首次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这意味着中国司法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迈出实质性步伐。
台湾《旺报》指出,中共中央力推法治中国,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香港《星岛日报》指出,目前,中国各级法院实行“双重”领导,专家认为,将各地法院的财权及人事权,独立于地方政府及政法委,由中央统一管理,有助减少地方官员干预司法。
香港《商报》称,2012年以来,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阐述颇多。“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说法,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被重申。对于司法独立来说,其中的关键和难点无疑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与地方党委的剥离。就当前法院系统内部讨论的意见来看,至少要在制度上解决人、财、物三方面的保障,法院才更有底气在审判过程中与地方主义相抗衡。《决定》相关表述无疑显示了中央试图破除司法地方化的勇气和决心。
香港《文汇报》援引中央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主任张恒山观点表示,此次三中全会公布决定关于司法改革内容新亮点之多,改革力度之大超过学界预想,可以说是历年来中国司法改革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也是最实在的一次。
此外,张恒山提出,“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这一全新的提法也很重要,这就意味着地方行政领导不能随便把一个法官、检察官解职,以前这些司法人员都是按照一般公务员来管理的,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预,自身职务身份得不到保障就不能保障其独立行使职权。
美国《侨报》援引学者观点指出,三中全会司法改革内容可谓“刀刀见血”,法学界人士谈及《决定》中有关司法改革问题时表示,若落实相关措施,中国法治将上新台阶。
扩大纪委权利 保证纪委独立性
美国《侨报》援引分析指,《决定》中提出的改革纪检体制,实质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是治理预防腐败的关键措施。过去的地方纪委既要向地方党委书记报告、又要向上级纪委报告使得纪检系统在同级当中无法监督同级党组织。现在纪检改革将使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大大加强中央集权,加强了腐败的监督力度,是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重要举措。
台湾《旺报》文章指出,目前《中国共产党章程》虽有此规定(即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但属原则性且缺乏配套,分工存在模糊空间。但会议提出要“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未来可望明确职权划分。
《文汇报》援引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观点称,《决定》对改革纪检体制作出部署,包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案件和纪委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这有助于突破现有的“同体监督”困境,纪检机关办案更加独立;同时,又未完全推行垂直领导,而是双重领导体制的互调主次,这也是防止纪检系统一枝独大的举措。
香港《商报》援引学者观点指出,学者认为,增强纪委独立性非常重要,以限制同级党委对办案的干预。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政策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目前正在警醒的改革纪委双重管理制度,明确纪委书记任命制度,可增强其权力独立性。
官邸制:保证“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
《文汇报》指出,决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并亮出“三把利剑”,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包括推动中共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行新提任官员公示财产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新加坡《联合早报》指出,为加强和改进对官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局也决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表明要探索实行“官邸制”,明定“六个不准”来严格规范官员的生活配置。
《文汇报》援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观点表示,在中国实行官邸制,有现实的意义,可以作为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的一项措施。推广试点需自下往上推动,比如由县级带头推行,因为这一级官员最易出现以权谋房的现象,也容易导致与百姓之间的隔膜,最终要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鹇,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
毛昭晖并指,《决定》提出“推行新任领导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应该可看成呼声甚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的开端。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全面推开官员财产公示,面临诸多风险和阻力,因此中央从策略角度要求在“新任领导”中“试点”,回应了学界和民众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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