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11点,郑州市民李先生向大河报96211反映:我在省科协大院一楼办公室写材料,从窗外看到一中年男子在偷自己的电动车电瓶,但他拒不承认。
大河报记者田育臣 核实:15日中午,记者来到经八路派出所,大厅地上放着两个20厘米高的电瓶,李先生正配合警方调查。李先生称,当天上午,自己正在省科协大院一楼办公室写材料,突然听到窗外电动车发出警报声。
李先生朝窗外一瞅,发现一中年男子正将自己的电动车电瓶向外抱。见到此景,李先生赶快从办公室跑了出来。“见自己被抓了现行,那贼还不认账!”李先生称,该男子一直狡辩,说他没动过电动车。
经八路派出所的韩警官告诉大河报记者,嫌疑男子电动车后备箱内有螺丝刀、撬杠等工具,他们到达现场时,两个电瓶正摆在地上。但省科协大院内无监控,当时也无第三人在现场,该男子又不认罪,因此案情暂时无法定性。韩警官告诉大河报记者,该男子姓李,濮阳人,此前曾有两次作案前科。目前,警方将李先生的电动车以及嫌疑男子暂扣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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