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不但造成社会财富严重浪费,而且导致城市文化断层,拆除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也严重污染环境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11月9日,中国城市长长的“短命建筑”名单,又添新丁——江苏南京市湖南路地标性建筑图书发行大厦(湖南路新华书店)于当晚十点三十分在争议中被爆破拆除,该楼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
近年来,此类“短命建筑”在各地频现。比如“西湖第一高楼”仅仅使用了13年就被炸掉、广州天河城西塔楼刚建四层就遭爆破……除地标性建筑外,还有大量普通住宅,在建成后短短几年就被拆除。
“‘短命建筑’不但造成社会财富严重浪费,而且导致城市文化断层,拆除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也严重污染环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绍荣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在李绍荣看来,“短命建筑”与中国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相背离。从长远来看,应科学协调城市规划与社会进步需求的关系。
城市建设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考虑环境成本、民生成本,甚至拆迁等引发的社会成本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这些成本要么交给下一任官员解决,要么由百姓承受,这为城市健康发展留下巨大包袱和隐患。”
社会财富浪费惊人
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但现实与此形成了鲜明反差。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钢筋和水泥,建筑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
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英国、法国和美国,建筑统计平均使用寿命分别达132年、85年和80年,城市里“百年建筑”比比皆是。
从以往情况来看,不少“短命建筑”并非质量差,而是还没到达使用年限就被拆除。比如耗资8亿元的辽宁沈阳绿岛体育中心使用寿命仅9年;耗资3000多万元的海南海口“千年塔”落成不满10年就被拆除;耗资4000万元建成的重庆永川市渝西会展中心仅使用5年就被拆除;投资2.5亿兴建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仅使用了18年就被拆除……
同时,还有大量城市普通住宅,在建成后没几年就被人为拆除,其数量及损失更是无法统计。
据《中国青年报》一项受访者达4916人的调查显示,超过85%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有过“短命建筑”,而超过一半受访者对所在城市规划不满意。
除了造成社会财富流失以外,“短命建筑”也会不同程度毁掉一座城市的文化命脉。
由于不符合新规划,上世纪的云南第一高楼昆明市老工人文化宫最近被爆破拆除,“寿命”不到30年。2013年9月6日,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昆明城市规划建设调研座谈会上对此“狠批”,指出昆明过去采取的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致使许多积淀丰富人文信息的历史街区被拆除,对昆明历史文化是一种毁灭性打击。
“规划科学严谨、建筑风格别具一格的城市,才能够形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所长陈明生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短命建筑”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财富损失,还会造成城市记忆的缺失,使城市文化断裂、城市个性丢失。
“‘短命建筑’还会留下不少后遗症。”陈明生举例说,“目前中国商品房住宅的产权是70年,‘短命建筑’将会造成大量‘权证在、物业亡’的现象,从而损害居民利益,产生大量社会问题。”
建筑垃圾贻害无穷
近年来,如何处理建筑垃圾,化解“垃圾围城”困局,已成为各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棘手问题。
据统计,中国建筑垃圾量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12000吨建筑垃圾;中国每年产生新建筑垃圾4亿吨。
以昆明工人文化宫为例,其爆破后产生了1.4万吨建筑垃圾,仅清理时间就需要20多天,而仅拉运费用就约为58万元。
“‘短命建筑’造成了大量建筑垃圾,但中国对建筑垃圾的处理,目前还处在一个比较粗放的历史阶段。”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曹淑艳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中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程度不高,建筑垃圾废弃处置以露天堆放或填埋为主,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除了可直接回收利用的渣土、钢材外,其他建筑垃圾作为资源进行二次利用的比例很低。这与建筑拆除缺乏高科技绿色环保技术有着密切的关系。”曹淑艳说。
据工信部统计,2012年中国产生建筑垃圾15亿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仅为几千万吨,利用率不到5%,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用率在95%以上。
在曹淑艳看来,大量建筑垃圾不仅耗用了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还降低土壤质量,污染周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空气质量。
“目前,中国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而直接运往郊外堆放,由此占用的土地还在增加。这些土地由于垃圾覆盖,已暂时失去了自然的生产能力。同时,散落的粒径较小的建筑垃圾会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曹淑艳说。
“不少建筑垃圾都含有一定数量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化学反应、发酵和雨水淋溶,有些有害物质会活动起来,随着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径流,危害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甚至造成污染。”曹淑艳介绍,建筑垃圾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影响大气质量;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也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折射官员政绩焦虑
从本刊记者调查情况来看,“短命建筑”层出不穷,除一些城市规划更改频繁、建筑设计有缺陷以及质量不达标外,更有着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等群体依靠城建创造政绩、牟取房地产暴利等因素。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高级规划师沈金箴统计了国内比较知名的50余处“短命建筑”发现,其中追求经济效益和提升城市形象功能是造成“短命”的主要原因,达到近70%,规划因素造成的占11%,城市转型过程中体制原因造成投资无法跟进的占9%,而与建筑本身有直接关系的建筑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原因造成的仅分别占9%和3%。
在以往拆除的“短命建筑”中,有些是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规划品位低、建筑质量差、设施不完善的老旧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的需求也在转变。”李绍荣认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多数建筑,在当时可能已很不错,但以目前的需求来看,其功能、舒适度已比较落后,有些被拆除也情有可原。
同时,有些“短命建筑”也折射中国建筑工程监管制度的弊端。2009年6月,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出现“楼倒倒”之后,各地又发生了“楼歪歪”、“楼断断”等一系列问题。
“商品楼出现质量问题,主要源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的实施或遵守,而有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出现利益趋同现象,以致应该起到中立、公正的监管者作用的政府监管失灵。”陈明生说。
而现实中,更多“短命建筑”并非因质量差被提前拆除,而是问题出现在不理性、不科学、急功近利的城市规划上。
“有些地方领导存在严重的政绩焦虑。他们好大喜功,对规划朝令夕改以致‘短命建筑’频出。”李绍荣分析,“近年来,土地价格快速上涨,拆迁置换出土地带来的卖地收入,更能让有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大拆大建。”
“目前不少地方的规划,就只管三五年,无法保持长期的稳定性。主要是制定规划后,‘领导意志’凌驾于法律效力之上——继任者看着不顺眼,说拆除就拆除,全凭领导一句话。”李绍荣说。
“在大拆大建中,如果有腐败的渗透,建筑质量将很难得到保证。”陈明生说,“目前不论是招标投标,还是质量把关,都有权力寻租的空间。有的开发商将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关费’预算用于拉关系、行贿,这必然会为开发商在工程中偷工减料埋下伏笔,导致工程质量低劣。”
近年来,工程建筑领域已成为官员腐败重灾区,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全国已落马官员近半涉事建筑工程。
靠什么根治顽疾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中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减少“短命建筑”的关键,还是要转变政绩评价机制,落实现有措施,强化问责机制。
“对于一些老城市,原有基础设施已无法适应发展,也无法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福祉,拆与建是正常的。但在这个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尺度问题,要科学规划,兼顾效率与实效性。”李绍荣说。
“在建筑技术日臻成熟的今天,只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很难出现豆腐渣工程。”李绍荣建议,“要通过规范建设招投标制度与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途径严把建筑质量关,并处理好发展速度、规模和合理科学规划的关系,克服地方政府忽视未来长远发展的短视行为。”
“要扭转各级地方政府的畸形政绩观,把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表决权和决策权关进‘笼子’。”李绍荣建议,“在建筑质量监管方面,要形成民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社会团体等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加强对城市建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克服规划随意化、任意化现象。”
“要建立惩治建筑领域腐败的长效机制。”李绍荣说,要增强城市建筑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延续性和执行力,重大工程随意拆建造成严重浪费,或建成“豆腐渣工程”,应严肃问责相关人员。
在近年来土地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拆迁置换出土地带来的卖地收入,更能让人对新建筑“痛下杀手”。陈明生建议,要斩断地方政府与土地出让之间的利益关联,来遏制部分地方政府的过度拆迁与过度开发城市行为。
“推进城市建设规划立法,强化法制监管,从而使城市建筑尽快走向法治化轨道。”陈明生认为,“只有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科学规划,并严格贯彻落实,才能避免规划、建设的短期化行为;‘短命建筑’大都是程序执行不严格造成,必须落实建筑设计的审批程序,严格公示制度。”
在陈明生看来,关键是要“严管”与“严惩”并举,力促城市规划、项目落地的“透明化”,防止官员“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才能从实质上遏止中国建筑“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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