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为及时掌握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建立了月报制度。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中纪委晒出今年以来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情况“成绩单”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4839起,处理1669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21人。各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主要包括楼堂馆所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案件数量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类问题之首。
中纪委网站公布数据显示,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区市查处的4800多起公车违规问题,共处理人数4186人。其中地厅级9人,县处级276人,乡科级3901人。
专家表示,“车轮上的腐败”是群众“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风。一方面是公车乱象屡禁不绝,让群众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政府要过“紧日子”,缩减三公支出。在此背景下,应加快推进公车改革。
“借调”下属单位超标车现象普遍
记者梳理各地通报的公车违规案例发现,公车违规类型主要有三类:
用公车接送小孩、参加婚礼、或探亲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
公车超标。主要表现为,有的职能部门将下属事业或企业单位的超规格车 “借调”过来使用现象普遍。
公车违章,如遮挡车牌,甚至酒后驾车等。
“狠招”为何难治“车轮腐败”?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纪检部门纷纷采取媒体曝光公示、GPS定位监控、暗访组四处督查等各种方法,频出“狠招”,以期彻底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但记者注意到,各地仅9月份就查处公车违规问题936起,高达766名公务人员被处理,处理人数为今年以来单月最高。“查得紧、罚得重”,为何“车轮上的腐败”现象依然痼疾难除、势头不减。记者调查发现,其背后普遍存在三种心理:
侥幸心理。江西南昌市纪委副书记李紫敬说,八项规定以来,查办案件中发现,还有一部分公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他结合自己查办的案件经历分析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除警车、城管用等有少数明显标识的公车外,很多机关、国企的公务车与私家车样子差别不大,群众分不清,纪检部门人手少,他们认为公车偶尔私用不可能天天监控到。二是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有职务、有权力、有一定背景,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三是依然有少部分干部认为,中央抓“车轮上的腐败”只是一阵风,对八项规定的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
公车乱象更深层的是特权心理作祟。一位不具姓名的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负责人说,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
部分公职人员贪占便宜心理。中部某地区某省直机关一位处级干部2012年到基层挂职任副县长,县里给他配了一辆公车,平时周末县里没有公事,他就自己开公车回家,来回约600公里。他坦承:“算上油费、过路过桥费,一趟要花800多元。我每月工资才2000多元,要是自己的车,谁会舍得这样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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