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做出了部署。
1990年到201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由20%多上升到52.57%,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左右,峰值将在70%—75%之间。今后20年间,我国将新增城镇人口3亿人左右。如此大规模的人口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大大低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城镇化质量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大量农业转移人口不能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城镇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设对“土地财政”依赖过大;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承载能力不匹配,不同规模和层级城镇发展不协调;城镇水资源短缺和空气污染等问题突出,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大;城镇房价上涨过快,成为提高城镇化水平的一大障碍。
明确推进城镇化的核心是推进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户籍制度改革突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和制度壁垒,改革户籍与福利合一的管理制度,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创造居民自由迁徙的公平环境。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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