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讯(记者 李凯 通讯员 雨研)今年3月6日上午,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里,一辆来自河南开封的旅游大巴发生自燃,浓烟冲天,直到被烧成空壳,28名旅客行李被烧光。这本是一件意外的火灾,然而,大巴旁的4棵40多年树龄的龙柏为此遭了殃,被烧“伤”了,陵园管理方称其中三棵树需要更换,估计损失高达18万元——近日,管理方把车辆司机、挂靠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原告被告双方为此展开“唇枪舌剑”,却始终未能达成共识。被告旅游大巴司机和所在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公司的代理律师等人觉得非常冤枉。他们认为自身不负有责任,原因是,其一,当时大巴在景区交费停车,得到过景区允许,景区应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并考虑可能发生的后果;其二,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排除人为、机械故障的原因,“发生火灾不是我方所能控制的”。
除此之外,他们还提出质疑,被烧树木历经40多年至今成长完好,没有必要更换,“如果更换,更是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同坐在被告席上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同时指出,虽然车辆在他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责险”,但是因为找不到明确的过错方,所以保险公司暂时也不会理赔。
另外,金陵晚报记者获悉,出事车辆是河南开封的两位司机师傅合伙贷款60多万买的新车,贷款尚没有还清,至今车辆还在景区停车场内放着。下一步,行李被烧毁的多名乘客的相关赔偿事宜还要处理。两人本来想靠跑车赚钱,却没想到遭此变故。
昨日庭审最后,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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