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法治反腐专家座谈会,邀请多位专家就官员犯罪从纪委调查向司法程序移交的衔接问题进行讨论。据参加该座谈会的专家介绍,今后官员腐败一旦可能构成犯罪,将不再像原来那样由纪委负责找证据,而是将及时移交给检察机关调查。这意味着纪委的“双规”或将大大减少。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据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反腐举措
官员违法犯罪或直接交检方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参加了最高检举办的座谈会。他告诉记者,会上谈论更多的是关于纪委如何向检察机关移交官员腐败犯罪案件、双方如何衔接等问题。
“过去官员违纪、违法、犯罪,都是由纪委负责,等到事情都定了,构成犯罪的,就会移交给检察机关。”姜明安介绍,一般都是纪委全弄好了,把证据材料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再公诉,“以后如果官员贪腐构成犯罪,就会直接交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侦查取证。”
据了解,在过去的大案中,纪委几乎都是把事实调查清楚后再移交检察院,有时甚至确定到具体的金额和可能涉及的罪名。这种工作方式,经常会让纪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而官员违法犯罪直接移交检察院,将使得检察机关比过去拥有更多的权力,纪委也可以及时腾出力量去处理其它官员腐败问题。参加座谈会的专家、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表示,上述转变将大大缩短两个部门办案的衔接流程,反腐效率显然会更高。
11月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抓早抓小,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
反腐更准确更法治化
“其实这与习近平总书记讲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谋而合。”姜明安表示,按照法治的程序,职务犯罪的由检察院来负责侦查取证,普通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但以前纪委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官员,是按照党内的相关规定比如“双规”来运作。
在专家们看来,此次作出的转变可以使反腐推进更深入,使反腐更准确更有利,这也将使得今后反腐更加法治化,防止为了反腐而反腐,也更有利于保障被调查者的权利。
“具体的转变落实还需要时间。”姜明安说,检察院现在设有反贪局,但人手比较少,而纪委在相关工作方面已搞了多年,经验也比较丰富,检察院只能慢慢去接手。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纪委的权力缩小了。”姜明安说,纪委今后会更侧重纪律问题和政策协调,反腐败的主要工作还是由纪委来承担,但只是不再负责官员腐败犯罪的案子了,“纪委保留的是对违法违纪官员调查以及进行党内处分等,比如说官员出现住房、公务用车超标等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等处分。”
“双规”使用或将减少
据了解,纪检部门在调查腐败案件过程中,常常会使用“双规”或“双指”措施,“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被“双规”的官员通常被要求,在规定(指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尽管“双规”被视为反腐的一种有效手段,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争议,有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双规”没有法律依据。中纪委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双规”的依据是党内法规,而不是国家的法律。
“过去是涉嫌犯罪或违纪的官员,首先会由纪委来进行‘双规’调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以后如果官员犯罪事实清楚的,就可直接交给检察机关侦办,走司法程序来解决,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查,这或意味着“双规”的使用可能性减少。
姜明安对此也持相同看法。他表示,检察机关侦查犯罪,有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手段,如逮捕等,不需要“双规”,而纪委查办违纪案件,不适宜使用“双规”,他认为今后“双规”使用的情况或会减少。
《决定》带来反腐改变
11月15日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推出多项反腐举措,被专家们视为在反腐方面有“重大突破”,有专家称“《决定》的措施非常具体化,可以说让人看到了希望。”
《决定》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在派驻机构方面,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双重领导体制和派驻制加强了纪委系统的监督权力,也有利于增加纪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有媒体报道称,今年4、5月间,中纪委监察部曾对其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以提升反腐工作效率。有分析指出,从全国层面来看,目前整个反腐体制显得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打击腐败。从长远来看,纵向垂直管理、横向整合反腐体系已是大势所趋。
不过,在专家们看来,《决定》中关于反腐的最大亮点莫过于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表示,这个“有关事项”含有更大更多的信息量,“或不仅仅只限于公开官员财产,还会包括领导干部的家庭信息情况。这将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有专家向媒体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纪委或有大幅改革举措,这些内容并未写进《决定》,但高层已就此达成一定共识。
对于未来的反腐,学者们普遍充满信心。无论是《决定》中已公布的反腐内容,还是尚未写进《决定》、中央或将要推出的举措,在专家们看来,必将给中国的反腐带来更多积极的能量,也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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