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用千字篇幅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奏响了激昂前进的旋律。此次国企改革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多位专家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有资产监管的加强,收益上缴比例的提高,各种行政垄断的破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方案之中一一提到。兼顾可能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不难看出,继90年代的第一波国企改革之后,第二波改革浪潮即将掀起。
中国发展改革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所表示,在国企改革方面的突破,不仅涉及到国有企业自身改革,而且直接涉及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涉及到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有效落地后,将极大释放市场化改革的红利,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公有”与“非公”将不分伯仲
“平等”的涵义,在此次《决定》有关国企改革的内容中随处可见。比如,直接提到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第一是把两种所有制经济放到平等地位;第二是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只要改革到位,比如说军工、自然垄断行业、公益性企业等少数企业,可能还会保留国有企业的形态,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会逐渐“没了”。
“慢慢地,国有企业这个词要退出历史舞台。”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委员、经济学家张军教授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决定》起草参与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曾提到,目前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障碍、“玻璃门”,根子在于从思想上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放在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全会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一大突破和创新,就是更加公平地对待和认识各种所有制经济。
更加突出“人”
在产权、资本等重要内容之外,南都记者注意到《决定》还多次将目光聚焦到“人”,比如《决定》指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周放生认为,对“人”的强调肯定是比过去要更多了。直接提到人的,就是“员工持股”,其他都是间接的。包括“混合所有制”背后其实也是“人”,不能光把它看成是一种产权制度,要往“后”看,民营和外资的主体都是“人”;另外,“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前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实,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就是养老、医疗、扶贫等,背后也是“人”。
[对话]
周放生: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就是一个个中国的“淡马锡” 张军:“国企”这个词将进入博物馆
南都: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市场普遍对国有企业改革新动向抱有很大期待。《决定》以超过千字篇幅定调未来十年的国企改革方向。如何认识本届三中全会有关国企改革的内容?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有关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这些内容,应该说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又跨出了一大步。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委员张军:自从90年代后期国企改革后,国企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政府拥有的完全国有的企业之外,出现了更多的现代公司,有国有持股、政府控股等多种形式。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改革方案,要有可操作性的话,必须有分类的基本架构。此次《决定》,更多的是把国企改革分门别类化,什么样的国企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目前来讲比较符合中国实际情况。要遵循分类改革的方案,未来五年,国企改革将出现比较大的动作。
《决定》的三大亮点
南都:此次《决定》还有哪些有关国企改革的亮点?
周放生:第一个亮点,这次更加强调国有资本的概念。尽管十六大报告已提出这个概念,但这次报告给予了特别突出。过去都讲“国有资产”,如今从“国有资产”到“国有资本”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应该说在思想观念意识上很大的进步。它本身是市场化的概念。
第二个亮点,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如果大面积推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企业跟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股降到50%以下,按照现在法定的概念讲,国有资本、国有股权还存在,但“国企”从概念上大多就不存在了。这是资本结构调整,是实质性改革,我们期盼的就是这一条。
第三个亮点,利益共同体,“员工持股”,目前从理论上来说,我们进入到“物质资本与劳动资本共同创造价值”的阶段,物质资本就是国有资本的资本投入,劳动资本就是劳动创造的财富。而企业财富是这两个资本共同创造的,劳动者创造的部分,包括管理层、科技骨干、劳动员工。应该有一个对财富的分享,而这个分享的载体就是员工持股。
张军:《决定》用分类指导把国有企业这一整体而模糊的概念拆开来,分门别类进行改革。如果大力推进分类改革的话,十年后就可能会变成这样的状况:一些领域内存在公益性企业承担政府的部分公共职能,而大量国企完全市场化。将来更多的是公众企业,不是国有企业,国企只是集中在小量公益行业中去,主要由国有资产增值的这部分收益来投资。于是,“国企”这个词就进了博物馆。
现在是保留了国资委。理想的状况是,“分类”后,国资委管的还是国资,不可能管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动。国资委以后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不再去管国有企业,更不去管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就是所谓公司治理层面上的事情。现在国资委还是管国企的老总,行政色彩很浓。将来的方向是国资委是国有资产使用者的代表,大的国有企业股东可以行使所有权,但不去干涉企业的治理。
方案还特别指出,将来要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把国有资产问题变成投资公司问题,这是方案里面的一个亮点。
国资投资公司意在分开监督和运营
南都:国企特别是央企近年积极推进整体上市,并准备探索国资委直接持股试点,实际上国企实行的是两层架构模式,即“国资委-国企”,三中全会提出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其实是“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企”三层架构,在实践当中应该如何把握?
周放生:这次改革的方向是监督和运营分开。现在的体制是“监管合一”。现在的国资委又制定规则又当裁判又当领队,将来的国资委是制定规定、当裁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做领队,它们将来是作为国有企业持股主体,其行为是真正的按市场化来做,国资委对它进行监督。
张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提供一个更好的机制,理应是接下来应该加快推进的事情。将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需要依托任何一家国有企业,可以对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家企业进行投资,甚至可以去海外投资。
南都:上海新一轮国资改革特别提到“淡马锡模式”。“淡马锡模式”在我国国企改革中具体有什么借鉴的意义?
周放生:我们现在提出搞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其实就是参照新加坡淡马锡模式。我们未来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就是中国的一个个“淡马锡”。我们可能从中央到地方共有几十个“淡马锡”。淡马锡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所持有企业几乎没有国有独资公司,全是混合所有制。而且竞争性领域国有股绝对控股的很少,大部分是第一大股东或是参股。我们的方向就是淡马锡做的那个程度。国资委的功能就是在新加波三个淡马锡之上有一个国家的监管机构,制定规格监管各类规格的淡马锡。
张军:我们在国企国资改革上,不能一味套用新加坡模式,在目前分类改革的模式下,不同行业、地区、领域也应该允许有一些不同的做法。这是我们的条件决定的。我认为,我们的国企国资改革要学习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很难,新加坡的国企运营模式透明,公正和有效率,是它的政府精英治理水平的缩影,我们的发展水平还达不到。我们还是把国资与国企分开,把大多数国企变成市场化的公众企业比较靠谱。与其照搬新加坡的模式,不如大幅度降低政府和企业的关联度或是政府对企业的控制程度,这样风险更小。
链接
国企改革路线图
2003-2012年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后来此轮改革更多地被称为“股改”。
2013年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企业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
南都记者 刘国珍 实习生 李露 贾小军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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