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张岂凡
纷纷扰扰9个多月的李某某案终于接近尾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9点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直到21时50分才休庭,法庭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某某和同案唯一成年被告人王某都坚持无罪辩护,没有认罪。同时,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被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李某某律师差点没进法庭
昨天上午不到8点,就有不少媒体在北京一中院门口和停车场附近守候。受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第一个抵达现场。到8时50分许,李某某的母亲、监护人梦鸽乘坐一辆黑色轿车由一中院南门驶入,并没下车接受采访。李某某二审的代理律师张起淮9点整到达法院外,因为迟到一度被拒绝进入法院。
北京一中院原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上诉人一方在该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以案情重大、复杂,需要调取新证据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将开庭日期延后。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上诉人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了发问。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并于13时继续开庭审理。
下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夜间,审判长21时50分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李某某称案发时在接电话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年2月17日案发,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昨日庭审中,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李某某和上诉人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亦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王某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3名原审被告人则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的供述意见。除1名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维持原判。
据新京报报道,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庭审最后,梦鸽当庭求情,称“希望公正判决”。
对于二审量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此前在接受《北京晚报》采访时说,李某某若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最高可减刑5年。
调取新证据申请被驳回
据《京华时报》此前报道,李某某家此次二审开庭提交一份新的视频材料,是李家律师所拍摄的视频,内容是律师根据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通过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
对于这份新的材料,田参军表示,新加入律师以新的视角提出视频,不足以扭转案情。
而据北京市一中院通报,昨日庭审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被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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