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车钱“被多要”引发不满,进而抢劫出租车并绑架女司机,致使女司机冻饿而死。2013年11月7日,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解尚军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冲动 内心升起魔鬼念头
“我对不起我妈啊!我妈已经70多岁了,我还没有好好孝敬他,她教了20多年书,今后可怎么在村子里抬得起头啊!”面对检察官,身高1.75米年龄30岁的解尚军痛哭流涕,用戴着手铐的双手不停地擦拭涌出的泪水,“我后悔死了!”
解尚军系河南省项城市人,2001年4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狱中,他埋头干活表现良好,获得了减刑的机会。2009年2月,解尚军刑满释放并回到河南老家。“我妈对我太好了,可以说是溺爱,我在监狱中,她还给我盖房子,想着让我跟我哥一样娶上媳妇,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一次我和一个好哥们喝酒时,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说:‘军子,你可要好好孝敬你妈呀!’我拍着胸脯大声回答:‘你放心,我要对我妈一辈子好!’可是我又控制不住自己再次犯了事,这回得被枪毙,我好后悔!”说到这里解尚军再次嚎啕大哭。
人不能冲动,冲动是魔鬼。声称要好好孝敬母亲的解尚军仅仅因为司机“多要了5元打车钱”,就被内心深处的“魔鬼”控制,酿造出人间悲剧,粉碎了多个家庭的幸福,留给身边亲人们的是无尽的痛苦。
据解尚军交代:2012年12月12日下午5点多,来京跟随哥哥和姐姐做工程的解尚军想到哥哥家借点钱花,于是从大兴区暂住地出来,在路边伸手打了一辆车。开车的是个40岁出头的女司机,问解尚军去哪儿,解尚军报了地名。可能是有口音,女司机没有听清,一张口要30元打车钱,解尚军认为25元就行了,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解尚军同意给30元,但心中憋了一股气。目的地到了,解尚军发现走错了地方,要求女司机回去,女司机要求加钱,争论中解尚军掏出50元甩给女司机,女司机随手找了15元给他。又一轮争吵再次爆发,解尚军随后下了车。
下车后,解尚军一看天色已经黑了,路上也没有行人,于是歪脑筋动了起来。他见女司机启动汽车要走,连忙绕到驾驶室外,故意问“大姐,你别走,我问你个事”。
女司机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到来,将刚刚发动的车子重新停了下来。这时,解尚军突然拉开驾驶室车门,一把拽住女司机的头发,猛地把女司机从车上拉下,并往草丛中拖。骤然遇袭,女司机本能地拼命反抗,一边呼喊救命一边用手抓解尚军。扭打中,解尚军的手被抓破,恼羞成怒的他挥拳朝女司机头部猛打几拳,并低声喝道:“再喊就杀了你!”女司机吓得不敢反抗,她连忙求饶:“兄弟你干吗?你别杀我,你要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钱。”解尚军随口答道:“那行,我就要点钱花,我不要你的命。”怕被人发现,解尚军拖着女司机往草丛深处走了一段距离。为防止女司机逃跑,解尚军逼迫女司机脱光衣服,然后用女司机的衣服、袜子以及附近垃圾堆里的黑色电线和布头,把女司机捆得结结实实。随后,解尚军又回到出租车上,翻找出900多元现金揣进口袋,并顺手将女司机的手机也一并拿走。
罪恶 错上加错无可挽回
得到钱财后,解尚军并没有立即逃之夭夭,被“恶魔”控制的大脑很灵光,他又有了更可怕的罪恶计划。
重新回到女司机身边,解尚军逼迫女司机说出家里亲人电话。无奈,女司机将妹妹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解尚军。得到电话号码后,解尚军把女司机丢弃在草丛中扬长而去。
解尚军不敢用自己的电话打给女司机的妹妹要钱,就盘算着把车开回老家给卖了赚点钱,回头再跟女司机的亲属要钱。于是他把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藏了。之后,他电话联系了一个认识的黑车司机,准备连夜将车开往河南老家。在与黑车司机见面之前,解尚军担心被绑的女司机逃脱,想把女司机捆绑得再结实点。他见一家小卖部还亮着灯,于是购买了一盘透明胶带和一床被子,又回到女司机被丢弃处。
此时,解尚军还有机会挽救自己,但已经头脑发昏的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终将自己带进了无底深渊……远远地听到女司机正在呼喊救命,解尚军连忙跑过去,把女司机嘴堵上,又用胶带在女司机身上缠绕了几圈。然后,解尚军又给女司机盖上被子,临走时,不忘丢下句“我拿了钱后就放你走”。
晚上10点半左右,黑车司机如约而至,谈好价钱,与解尚军驾驶抢来的出租车驶离京城。一路飞奔,解尚军连夜赶回河南项城。第二天中午,解尚军用抢来的身份证在项城申领了一张银行卡,购买了新的手机卡。随后,解尚军用新买的手机卡拨打女司机妹妹的电话。电话那边刚刚接通,解尚军就凶巴巴地抛出一句:“你姐姐被我绑架了,给我50万块钱,打我卡里。”过了一段时间,解尚军发现钱还没有到账,就又给女司机的妹妹打电话,催要钱款。平民家庭哪里能够如此迅速地筹集50万元?已经与女司机一晚上没有联系上的女司机家人立即报了案。
临近中午,买车的“朋友”也联系上了。但“朋友”到后,发现车上有血迹,立即产生怀疑,担心车有问题,表示不愿意买车。解尚军表示,车是别人委托卖的。“朋友”于是劝解尚军不要惹事,赶快还回去。车没有卖成,解尚军无奈将车丢弃在项城火车站,下午坐上大巴返回北京。到京已经是傍晚5点多,北京正下着小雪,解尚军赶紧买了面包和水,打车回到被绑女司机的地方。走近后,解尚军发现女司机已经被冻死了。“我一下就蒙了,坐在地上愣了半天,心里非常害怕。”此时的解尚军已经六神无主,一时不知所措。
天越来越暗,温度越来越低,白雪覆盖下的京郊更显凄凉阴冷,置身旷野,身子越来越冷,解尚军感觉像掉进了冰窟窿。也不知自己坐了多久,稍稍缓过神的解尚军知道这回出大事了,就想跑。“走到附近一个村庄,见一家饭店墙边上放着一把铁锨,我就抄起来回到尸体旁,在原地挖了一个一尺深的坑,把女司机埋了,随便清理了一下现场就跑了。”
后悔 伤的是很多人的心
12月16日,躲在暂住地的解尚军被公安民警抓获,很快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被抓后,解尚军指认了女司机埋葬处。“现在回想起来,这一段过得蒙蒙的,有一些不真实。上次刑满后,回到家里,一直想着好好干不再惹事,于是跟着哥哥姐姐来北京做工程,每月能挣四五千块,日子过得还可以。三年前认识了我老婆,我们两个感情不错,也是经过很多坎坷走到一起。她有严重的过敏症,开始不能正常生活,我带着她一次一次地找老中医治病,终于治得差不多了。她还给我生了个胖儿子。”解尚军再一次用双手捂紧了脸,他懂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道理,“我对不起我老婆啊!能不能让律师转告我老婆别等我了,嫁给别人吧!”
作为施暴者,解尚军的行为不仅给被施暴者及其家人带来灾难,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刻骨的伤害。由于解尚军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丢掉了性命,被害人正在上高中的孩子失去了生活依靠,精神受到沉重的打击,严重影响了未来的生活道路。
解尚军的家人在解尚军第一次刑满释放后没有放弃他,曾经试图帮助他走上正轨。他的哥哥和姐姐早几年来到北京打工,做建筑防水工作等,有比较固定的收入,经济状况还可以。为了让解尚军有个固定的生活来源,哥哥和姐姐答应他跟随他们来北京生活。但解尚军脾气自小暴躁,经常与家人发生争执,老母亲的话也听不进去。来北京后不好好干活挣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发生如此严重的犯罪,家里人的心都被伤透了。
在监室里,解尚军不停地想起过去,“我现在一夜一夜地睡不好觉,不能想这事,一想就头疼,我谁都对不起,最对不起我妈。我妈为了生我而超生,工作都丢了,我还没有好好报答她。我干了这样的事,我妈是个要强的人,今后在村里怎么抬得起头啊!”解尚军抹了把眼泪,祈求“我想见我妈一面,能不能开庭时通知我妈到庭,请求检察官别当着我妈的面公诉我‘太残忍’,我怕我妈受不了”。
人性 忏悔无法掩盖残忍
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站在法庭上,解尚军环顾四周没有见到年迈的母亲,他知道一直娇惯他的母亲这次是不能再原谅他了。
法庭上,解尚军的辩护律师提出:解尚军系临时起意作案,被害人的死亡超出了解尚军的主观意愿,解尚军主观恶性相对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请求法庭对解尚军从轻处罚。
但办理该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周莉宁对此有不同意见。在刚接到案卷时,周莉宁就对案卷中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被告人供述等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可以看到,被告人解尚军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其行为不计后果,是极为典型的图财害命。”解尚军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的辩解,可以说是尚有一丝人性。但更多的是可以看出解尚军避重就轻,想减轻自己的罪行,这也符合一般杀人案件罪犯的心理。
庭审时,解尚军亲属中只有一个姐姐来到法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解尚军提出希望家里能够出钱赔偿被害人家属,但家里人没有回应。
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对解尚军绑架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解尚军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并在绑架过程中使用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并最终导致被害人被冻死……符合我国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致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形,其被抓获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考虑到其绑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能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解尚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后说法
在提讯解尚军后,周莉宁发现在解尚军身上存在矛盾的两点:一方面表现为在犯罪时下手果断、残忍,不计后果;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有明显的求生欲望。主要表现在一提到自己的家人就痛哭流涕,后悔不已,表示对不起亲人。对受害人的死亡也表示歉疚,表示自己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在绑架被害人时还购买了棉被为被害人盖上。
周莉宁介绍,纵观全案证据,解尚军在侦查阶段曾供认其用拳头和手机击打了被害人的头面部,这与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证明的被害人头面部有多处创伤及擦挫伤相一致。又有证言和证据表明车内留有血迹,这也足以证明解尚军使用了暴力。绑架发生在12月中旬,当天北京正下着小雪,天寒地冻,解尚军扒光被害人衣服,用胶带等物将被害人从头到脚绑得死死的并反复缠绕被害人的头面部,解尚军作为一名成年男子,应该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会致人死命。他购买棉被将被害人盖上,并不是出于什么善心怕被害人冻死,而是为了掩盖罪行怕被人发现。由于他的捆绑,使被害人无法呼救,失去了被解救的机会,在冰天雪地中渐渐被冻饿而死,可以想象被害人死亡的惨状。
周莉宁认为:抢劫和绑架都是严重的针对不特定人群进行的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客观后果非常严重。解尚军曾因抢劫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满3年又犯绑架罪,这说明解尚军在监狱中的9年多,并没有因第一次犯罪坐牢而认真改造自我,尽管良心未泯,但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改造的可塑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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