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提高退休年龄成普遍手段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李叶)在昨日举办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其他国家在退休年龄上是怎样规定的?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指出,在过去十几年里,提高退休年龄在各国已成为社保改革进程中一个最常见和最普遍的改革手段,成为“欧美发达国家最为流行的一个改革趋势”。
欧洲法定退休年龄最高67岁
报告称,据不完全统计,在经合组织(OECD)的34个成员国中,至今没有提高退休年龄的国家有6个,分别是芬兰、冰岛、墨西哥、荷兰、西班牙、英国。这些国家之所以没有改革,是因为它们的退休年龄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很高。其中,冰岛从1958年至今,其法定退休年龄保持67岁(男性,下同),其他5国从20世纪40年代至今始终就是65岁。
希腊主权债务危机的发生,在欧洲引发了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改革。许多国家通过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来推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以期缩短养老金给付期限,减少财务压力。
2010年1月29日,西班牙拟从2013年起将法定退休年龄由65岁延长至67岁;2010年6月10日,意大利宣布女性公务员退休年龄从61岁提高到65岁;2010年7月7日,希腊议会通过养老金改革法案,将希腊人的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2010年10月27日,法国议会通过退休制度改革法案,法国人退休年龄将从60.5岁提高到62岁,可领取全部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至67岁。一时间,提高退休年龄的改革浪潮在欧洲风起云涌。
截至2010年底,欧洲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都在61岁以上,只有卢森堡等3个国家为60岁,英国、德国、西班牙、瑞典等绝大部分国家是65岁退休,目前执行67岁退休这个最高规定的国家有两个,即冰岛和挪威。未来计划继续提高退休年龄的国家有11个,包括英国、丹麦等国。
男女退休年龄在不断靠近
报告分析,在提高退休年龄的改革中,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女性退休年龄逐渐提高,并不断向男性的退休年龄靠近。目前,欧洲国家中规定男女同龄退休的国家占绝大多数,如:冰岛(67岁)、挪威(67岁)、瑞典(65岁)、丹麦(65岁)、芬兰(65岁)、爱尔兰(65岁)、德国(65岁)、荷兰(65岁)、西班牙(65岁)、葡萄牙(65岁)、法国(60.5岁)、比利时(60岁)、卢森堡(60岁)等。在改革退休年龄上,欧洲国家只有意大利、波兰以及瑞士计划为男性与女性劳动者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捷克女性退休年龄则取决于其生育孩子的数量。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规律是,法定退休年龄“下调容易上调难”。法国和新西兰在20世纪80年代都曾轻而易举地将退休年龄从65岁下调到60岁,但在上调年龄的改革中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阻力。法国从1995年开始就试图提高退休年龄,这项改革进行了10多年,多次引发全国性的示威游行,甚至导致社会骚乱。
报告还提到,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目前世界主要国家中最低的,尤其是女性退休年龄。目前,私人部门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女性为50岁(女干部55岁)。根据联合国的统计,2010年中国男性预期寿命是71.1岁,女性74.5岁,而西欧男性是77.4岁,女性83.0岁,由此推算,中国男性退休后余命约11年,女性约25年,而西欧男性平均余命约13—14年,女性19—20年。与西欧的比较结果显示,中国提高退休年龄的压力非常大,女性退休年龄的提高有较大空间。
适当延迟退休符合发展趋势
北京大学人口所、老年学所教授穆光宗曾撰文指出,各国的退休年龄主要是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压力、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力人口的需求以及社会对工作权利和休息权利的总体认识等因素而确定的。
南开大学原新教授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女性比男性早退休的政策,沿袭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相关规定,初衷是为了照顾女性。“那时候以体力劳动为主,女性又生较多孩子。在生孩子这件事上,最伤身体的是女性,养孩子最费时间的是女性,所以规定女性的退休时间早于男性。但如今,女性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生孩子的数量,所有过去为照顾女性而让女性早点退休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男女非同龄退休反倒似乎对女性有些不公平了。如果还保持这样一种状况,显然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采取渐进的方式,适当地提高退休年龄和领取养老金年龄,这是符合整个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发展趋势的,也符合人口寿命结构。”原新认为,“从国际社会来看,从我国未来劳动力状况来说,这也应该是符合未来中国国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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