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承认“管理有失误”,对举报人减轻处罚
阅读提示 市民老周在闲暇之余跑“摩的”,结果在郑州火车站遭遇查处,车辆被暂扣。老周说,城管局执法人员要他私下缴纳500元罚款,就可以不用理会扣车一个月的规定,老周照办后果然被当场放行。老周就此事向郑州市市长热线投诉,反映执法人员存在光罚款不开票、处罚偏重的情况。11月19日,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城市管理执法局曹姓局长表示,要对老周从轻处罚。
□记者 张波 朱建豪 实习生 张保富
市民:业余跑“摩的”被查 对方罚款不开票
老周是一名保安,因嫌工资低,11月初,他花了将近4000元,购置了一辆两轮电动车开始跑“摩的”,“生活压力大,想赚点钱补贴家用”。
11月18日晚7时许,在建设路上,老周骑着电动车拉了一名去火车站的女乘客,因为中间折回一趟,双方最终商量的价格为20元。7时30分许,他来到了火车站西广场附近。在接过乘客掏出的20元钱后,四五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人上去拔掉了他的电动车钥匙。老周说,对方自称是车站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因为他的车辆涉嫌非法营运,必须暂扣。说话间,几个人将他的车推往西广场东南角的一排临时房附近。
老周说,在这排临时房的一间小屋内,他按照执法人员所说,先写了一份书面检讨。“写完检讨了,那我的事情准备怎么处理?”老周说,在他提问后,执法人员中一名自称姓牛的男子,把他单独拉到一边,告诉他,“你给领导好好说说,要不车得‘入库’,要扣一个月。”
老周表示,该男子告诉他,所谓“入库”,就是按规定,车辆得暂扣到执法局安排的停车场内,一个月后才能取车。但如果私下缴纳500元罚款的话,当晚就能把车推走。在权衡再三后,他向牛姓男子缴纳了500元罚款。“整个过程中,没有人给我开票,也没有人给我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就这样,我把被扣的电动车推回来了。”
投诉市长热线后 城管局局长约见当事人
老周非法跑“摩的”的情况,确实有违相关规定。
记者查询得知,早在2011年2月1日,《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电动车、三轮车、观光车等非法营运;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动车、三轮车、观光车等非法营运的,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管委会执法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车推回了家,细细思量后老周很生气。他说,自己跑“摩的”确实不对,但执法人员的处罚明显程序违法。其次,他也是第一次因为跑“摩的”被抓,执法局的处罚明显偏重。“为啥非要按照500块的高标准处罚?”
老周越想越气,19日一早,他拨打了郑州市市长热线就此事投诉。老周说,很快,他就接到了火车站管委会下设的城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城管局一名曹姓局长约他下午见面。
局长当场拍板 500元罚款改成200元
19日下午2时30分,在火车站广场东侧,记者和老周一道,来到了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城市管理执法局。
在14楼的一间办公室内,听完老周的讲述后,该局局长曹某表示,老周跑“摩的”是明文禁止的,此前,他们已经扣过很多搞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大巴车等。对此,老周也表示认同。
“(车辆被扣)当天晚上就处理了?”曹局长问老周。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曹局长表示,这是不应该的,按照正常程序,非法营运的车主在车辆被扣后,应当准备好各种材料前来执法局备案,相关的罚款也要通过银行缴纳。
曹局长安排该局一名孔姓队长负责此事,他表示,老周要就此事写个书面情况,由孔队长负责补案卷,对当晚值班人员进行调查。
“补案卷,把已缴的钱给我查出来。重新缴罚款,从轻处罚,交200,省你300。”曹局长告诉老周和孔队长,整个事情要按程序处理。
“这样处理中不中?”面对曹局长的提问,老周表示接受。
在离开曹局长办公室后,孔队长表示,“我们管理上的一个失误,咱有啥说啥。”他也相信老周说的是事实,不是事实他没事儿不会来找。
罚款不开票可以举报
遇到罚款不开票这种事,并非只有老周一人,记者在本报热线平台查询发现,有不少“摩的”司机和三轮车司机反映遇到类似情况。
对此,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科并未收到类似投诉,但所有的罚款必须开票,否则就是严重违纪,涉及金额较大的,管委会还会毫不留情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有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0371-6696156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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