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时要缴纳50元“请客费”,迟到一次罚款10元。巴中市第三中学高三12班的“班规”引起同学不满。昨日上午,学校一负责人介绍,该班级乱收费情况属实,已按规定对涉事班主任作出处理。巴中市教育局纪委负责人表示,已对校长给予警告、班主任记过处分。
特殊班规:开学交50元 请老师吃饭
11月20日晚,巴中市第三中学高三12班学生向记者反映,当天晚自习,班上有10名学生迟到,每人缴纳了10元罚款,共计100元,“班上制定了违规违纪处罚条例,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说,除此之外,在每学期开学时,班主任还要收取每人50元钱,用于请老师吃饭,这笔费用从高一就开始收取了。
在采访中,该班级部分同学证实了这一说法,并对如此班规表示不解。而该班级班主任胡老师称,班里不仅没有罚款,更没收取所谓的“请客费”。如果班级里有收费,都是班长预收的,自己并未经手,这些钱可能用于看望生病的老师,或者教师节时买点小礼物。
学校调查:乱收费属实 班主任被记过
昨日,巴中市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熊维状介绍,经调查发现,高三12班确有乱收费情况,11月19日以来,班主任胡老师共违规收取3450元。在学校要求下,已在21日将这笔收费清退。
据介绍,胡老师已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停发胡老师本年度百分之三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缓评高级职称并停止其班主任工作。
巴中市教育局昨日下午对涉事班主任给予记过处分,校长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谢颖白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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