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河北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11起典型案件。通报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办法》颁布以来,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11起典型案件为:
尚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兼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罗鹏图贪污、挥霍公款、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1月,罗鹏图利用自己主管土地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做虚假规划设计报告,骗取规划设计费36000元,用于个人高档消费,同时多次收受施工方礼金,共计130000元。尚义县纪委给予罗鹏图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深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贾双万公车私用,并外借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问题。2013年5月28日上午,贾双万私自驾驶冀T1071(警)牌照车同耿旭光(群众,深州市烟花爆竹采购供应站合同制工人)等4人参加吊唁活动,并将该车借给耿旭光私用,晚上21时20分,耿旭光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深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贾双万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大队长职务处分,给予市公安局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副局长赵涛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县住建局节前突击花钱、滥发实物问题。2013年春节前,经住建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米、油等春节福利,共折合资金146503元,由机关按开支渠道解决。承德县纪委对局长李刚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主管财务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际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住建局折价收回违规发放的全部资金。
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志恒嫁女“回门宴”大操大办问题。2013年4月27日中午,李志恒借女儿 “回门宴”之机, 在该县兴华酒店摆设宴席,收取礼金42260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唐县纪委给予李志恒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抚宁县安监局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3年1月,安监局在局长朱云长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后,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单位公款67849元,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抚宁县纪委给予朱云长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安监局2013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石家庄市桥东区建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春和私设“小金库”问题。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马春和授意建安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设立账外账,将收取的市场承包费、垃圾清运费等款项存入该账户形成“小金库”,涉及金额260331.54元,由城管科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存储,用于发放加班费、餐饮费等,支出共计55650元。桥东区纪委给予马春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小金库”结余款及马春和退回的款项上交财政。
盐山县边务乡计生办巧立奖励名目发放岗位补助、手术补助等问题。2013年1月至4月,盐山县边务乡计生办以岗位补助、加班补助、手术补助、交通补助名义,违规发放资金共154414元。盐山县纪委对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黄荣春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计生办主任刘月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永年县姚寨乡东河东堡村支书王卓挪用占地补偿款购置轿车问题。王卓任职期间违规发放宅基地,村集体财务存在白条下账、收支不记账问题,并以村欠自己款项为名,将村集体占地补偿款存入个人银行卡中,用该卡以POSS机刷卡消费形式为本人购置北京现代伊兰特轿车及交付车辆购置税,共计90990元。永年县纪委给予王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变换名目开票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1月,路南区市政管理处处长王兆元经与班子成员协商,决定为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发放600元购物卡作为年终福利,合计金额90000元,并以熟食、饮料等名目虚开发票在单位财务入账。路南区纪委给予王兆元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财政。
内丘县内丘镇寺上村两委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底,寺上村村委会主任王秋柱带领其他3名两委干部,以考察栅栏、垃圾箱为由,到海南三亚游玩,共花费23000元。内丘县纪委给予王秋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名成员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了全部违规资金。
永清县韩村镇政府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10日晚,韩村镇政府在廊坊浪淘沙酒店宴请12位本镇重点企业老板,共花费公款8012元。永清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韩村镇财政所长刘光宇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用餐的其他3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用餐费用由刘光宇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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