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部分中明确提到,推进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
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是指对军队建设各项活动实施领导、管理的组织体系结构、相关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的总称。它在军队组织体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军队领导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托,对于分配军队管理职能和效力、保证军队管理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效益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大潮下,一些主要国家为满足军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纷纷调整军队组织结构,积极推进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根据《国防部转型计划指南》,用“规划、计划、预算与执行(PPBE)”制度,代替传统的“规划、计划与预算(PPBS)”制度,大大优化了美军战略领导管理体制。俄罗斯在2004年11月完成国防部改组,确立了文官治军的国防部领导管理体制,接着于2008年根据“武装力量新面貌”军事改革计划,进一步全面优化了军队的领导管理体制。2006年以来,德国开始重视军队领导管理机构的建设和改革,将原来与陆、海、空和卫勤中心平级的“武装力量基础”监察长调整为同时兼任副总监察长,与另一副总监察长协助总监长的工作,并将原来的“武装力量基础”指挥参谋部并为总监长的办事机构—武装力量指挥参谋部,使之真正成为军队领导管理的核心。
近年来,随着世界军事潮流的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军对领导管理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1年6月,总参谋部通信部改编为信息化部,这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而是按照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进行的职能科学配置和结构优化重组,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管。同年11月22日,新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规划部,以提高对军队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规划计划和协调能力。接着于12月21日,总参谋部新改组成立军训部,负责指导陆、海、空、二炮军事训练,我军军事训练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同时,也要看到,制约我军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机构臃肿、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协调不畅等体制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要求,为积极推进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我军在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将突出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着力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的职能配置,在调整职能上下功夫。军队领导管理职能,从总体上来说,就是对军队建设的各项活动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军委处于整个军队的最高决策层,总部机关则是军队的战略管理层,只有军委总部机关的职能分配合理、清晰明确、相互衔接、有机统一,才能形成整个军队的科学领导管理体制。因此,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进一步提高军委的战略统管能力,加强总部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是我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第二,着力调整军委总部和军兵种的机构设置,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机构不仅是职能的载体,更决定着职能的发挥。军队领导管理体制的结构,实质是由承载不同职能的机构形成的组织架构。由于受政治体制、军事战略、军事理论、装备技术、军队规模、民族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各国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模式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就曾先后实行过八总部、三总部、四总部体制。随着现代化军队的转型发展,各国军队在机构设置上都注重实现职能配置上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整体效能。我军在下一步改革中将进一步优化军委总部和军兵种的机构设置,以便更好地发挥高层管理效能。
第三,着力形成顺畅的运行机制,在理顺关系上下功夫。明确职能、优化结构,为领导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但还需要形成顺畅、有序的运行机制。一是理顺军队与政府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划分各自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职能权限、责任义务,形成有利于军民融合的机制。二是理顺内部关系。主要是健全军队战略管理规划机制,军队战略决策咨询机制以及军事训练、装备发展、人才资源、科研院所、综合安全等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三是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军事法规,创新依法管理的执行方法和监督方法,用法规制度规范领导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运行程序、相互关系,确保整个体制的正常运行,快捷高效。 (来源:人民网-军事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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