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26日电(记者黄毅)4人死亡的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11·22”命案日前宣布告破。有人对案件细节表示怀疑,为此,蓬安县公安局向记者还原命案真相,称本案并非“灭门惨案”,现场有3人存活,9岁男孩张某目睹了全过程。
11月22日晚,蓬安县徐家镇东街61号3楼2号住房内发生一起命案,邓琼花一家4口被杀,死者分别是邓琼花,女,47岁,蓬安县徐家镇人;贾运锋,男,47岁,南充市嘉陵区人,系邓琼花现任丈夫;胡娟,女,26岁,系邓琼花第一任丈夫儿媳;张某,女,14岁,初二学生,系邓琼花与第二任丈夫所生之女。
23日,经过南充市、蓬安县两级公安机关22小时艰苦工作,案件告破。据蓬安县公安局介绍,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系贾运锋,他在杀死邓琼花、胡娟和女孩张某等3名家人之后畏罪自杀。
警方介绍,死者邓琼花先后结婚3次。命案现场有3人存活,他们是9岁男孩张某、3岁女孩唐某和出生不久的男孩唐某。案发时,邓琼花的大儿子尚在成都,所以邓琼花一家还有子、孙4人存活,因此,一些报道所说该案为“灭门惨案”与事实不符。
确定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为贾运锋,警方向记者介绍了命案侦破的相关情况。命案现场位于徐家镇东街61号3楼2号死者邓琼花一家的住房内,房门门锁均是好的,邓家没有财物损毁和丢失,案发时并无其他外来人员到邓家。尸体检验表明,3名女性死者系被他人持锐器多次刺击、切划所致,而贾运锋没有抵抗伤。
据悉,贾运锋与邓琼花夫妇二人长期在成都务工,先后于今年9月、10月回到徐家镇。近年来,贾运锋酗酒成性,且脾气暴躁,与家庭人员相处不好,常与邓琼花等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甚至持刀相向。
9岁男孩张某在徐家一小学读4年级。案发时,他与3岁的侄女唐某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看电视,目睹了贾运锋杀人和自杀的整个过程:22日19时30分左右,贾运锋边饮酒边和家人看电视时,突然向继女张某提起,前几天让其用10元换零钞后只拿回9元,认为其“贪污”了1元。女孩张某不承认并与贾运锋争吵。由于担心惊醒刚出生不久的新生婴儿,邓琼花、胡娟先后出面言语制止,进而引发强烈争执。后贾运峰恼羞成怒,一掌推倒邓琼花,并用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先后依次将邓琼花、女孩张某、胡娟捅倒在地,随后自杀身亡。
案发后,9岁男孩张某将情况用手机告诉了在成都打工的哥哥唐某,唐某马上电话联系堂姐唐某某看情况。9岁男孩张某又将贾运锋用刀杀人后自杀的情况,当面告诉最先到达现场的唐某某。公安机关认为,男孩张某尽管年仅9岁,但能正确表达,其证言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相互吻合,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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