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殷立勤
浦东新区昨起明确:单身带未成年子女者,非沪籍不能买房,沪籍限购一套全市收紧购房者“单身”认定,少数人冒险选择“买房式结婚”
昨天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明确,名下无房产的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962269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去年上海对单身人士的购房资格规定严格执行,此类离异或丧偶者现在都一律被认定为单身,“非本市户籍离婚带未成年子女的不能买房,上海户籍离婚带未成年子女也认定为单身,只能购买1套住房。 ”
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其他区县已经据此标准执行,浦东只不过是最后一个收紧的区域。面对现实,一些因为种种原因急于买房的外地单身或离异人士选择冒险 “买房式结婚”,然而,这种“被结婚”对婚姻双方来说都有巨大的风险,不值得提倡。
晨报记者 徐运
歪招1:找老同学帮忙结婚 付酬劳费实现买房
李峰(化名)最近有点烦。在沪打拼多年好不容易成家立业,有了点积蓄,结果婚姻却不幸破裂。
离婚,无处安身很麻烦。“净身出户”的他不仅房子没了,而且因为和前妻闹得很僵,孩子判给了自己,离婚协议写得很清楚:小孩的户口必须要在限定时间内从房子里迁出,这样一来,他必须要尽快买好房子,以便让自己和孩子能够有个地方“落户”。“他看房子真的很急,差不多合适的就急着当天要定下来,连续看了几次都是这样,连我们都怕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中介回忆说。
在得知李峰的真实情况后,中介不得不给他泼上一盆冷水,“你现在是离异状态,算作单身,又没有户口,是不能买房的。就算签了买卖合同都没用。”
听闻之后,李峰傻了眼,为了不让快到手的房子“飞”了,眼下只剩下一条路:结婚。
结婚是能说结就结的吗?
无奈之下,他回到老家,找到一位老同学,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对方也是单身离异。李峰想到孩子,不得不“豁出去”了,他请求对方能否帮帮他,和他一起去领张结婚证,不需要同居,也不用她出钱,就是让李峰能够成功买房,等到交易完成再悄悄离婚,“事成之后”会给她一笔费用作为酬劳。
女方起初出于帮忙的心态答应了下来,但毕竟也受过高等教育,她专门向中介和法律人士反复咨询其中的风险,并要求李峰签个“婚前协议”,把李峰口头承诺的内容全部书面化并签字。不久,两个人就在老家非常低调地领了结婚证,也没有摆酒席。领证不到一周的时间,李峰就顺利地签约买了房。
李峰的故事结局我们不得而知,将来可能会幸福,也有可能像书本上的李雷和韩梅梅一样“人生若只如初见,却道故人心易变”。
歪招2:出一万元求结婚 18岁至80岁均可
如果说有些“假结婚”还是“半推半就”,那么另一些就纯粹是“拉郎配”了。在某生活服务类网站,一条“求结婚”的信息引起记者的注意。
“因限购政策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必须要有结婚证,为了买房特寻任意一位单身女士(十八岁至八十岁均可,户籍不限)注册办理结婚证,一到二个月房产证办下来了再离婚。出价一万元,急急。有愿意的速联系。”
其实这位“爷叔”花一万元求的不是“结婚”,而是“结婚证”。按照中介的说法,对于购房者提供的结婚证明,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是会审核的,必须是货真价实的结婚证才行。
平心而论,“十八岁至八十岁均可”倒不是说求助者有多重口味,而是他可能真的很着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非常急迫地要买房,以至于出此“歪招”。在这里,有必要善意地提醒一句:“兄台,这样做很有风险。”“很少有网上找陌生人结婚的,毕竟风险实在太大。”浦东某中介区域总监告诉记者,网上一度也曾有过“结婚黄牛”,结婚一次开价3万元-5万元不等,甚至男女“标价”都不一样,但是现在基本销声匿迹了。在他的印象中,一年来经手的交易中有两三例“买房式结婚”的案例,但结婚的对象都是亲戚介绍或者认识的朋友,毕竟相对牢靠一些,类似“十八岁至八十岁均可”的做法实在是少见,几乎是“病急乱投医”,风险极大。
对于“被结婚”的一方而言,从道德伦理角度而言,自然有被“骗财骗色”的风险,即便纯算经济账,“被结婚”之后就怕对方“人间蒸发”,而房子又有大量银行贷款。这样就会被房子套牢—想要房子的话你得替对方还贷款,否则就会因为“断供”最终被法院查封拍卖,信用记录因此受到巨大影响。
至于“拉郎配”的一方,更不要以为是“一本万利”的事,为了买房随便找一个人结婚,你买下的房子就成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一旦再离婚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的话,那么就会面临分家产的风险。
支招:先买酒店式公寓过渡 结婚后再卖了或出租
那么对于在上海辛勤工作,好不容易闯出一片天地又暂时没有对象的有为青年而言,难道除了结婚就没有别的买房可能了吗?
黄先生在上海名牌大学读到研究生毕业,2011年7月份踏上工作岗位,至今在同一个单位累计工作两年半,社保和个税缴纳也都没断过。然而就是因为没有对象,他还没办法结婚买房。“我同学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都是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是因为没结婚不能买房,只能先租房。”
“我问过中介,他们给我出过很多主意。”黄先生说,中介先是建议用他父母或亲戚的名义买房,但是他家的亲戚没一个在上海有工作,也就不可能提供连续缴纳个税和社保的证明,没法买。
“老实说,我也想过是不是能帮我‘包装’成已婚人士。”几家品牌中介都明确予以拒绝,“最近查得特别严,我们也不敢这么做。”
生性谨慎的黄先生最终还是放弃了“动歪脑筋”的想法,不过尽管买房之门看似关闭,但还是留了一扇窗。“最后中介建议我可以先买个小户型的酒店式公寓,这个不限购不限贷,等将来结婚了再把它卖了,或者租出去。”
黄先生觉得这个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比“假结婚”靠谱多了。“结婚还得看缘分,不能因为买个房就草率地决定。”
[记者手记]
没有“假离婚” 也没“假结婚”
晨报首席记者 吴飞
婚姻似乎一直以来都被用于钻某些政策的空子,从当年知青返城,为一个上海户口而 “假离婚”的,到如今为了买房躲限购而“假离婚”、“假结婚”的。今年年初“假离婚”大潮汹涌而来,某区民政局甚至无奈挂上“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标语,如今为争买房资格,“十八岁至八十岁均可”……
但这必须是要狠狠制止的事情。离婚没有“假离婚”,结婚也没有“假结婚”。结婚证书一领,无论抱有的是什么样的初衷,都改变不了婚姻已被法律认定的事实;同样,离婚证一办,就算海誓山盟依然美好,也改变不了男女双方已无瓜葛的认定。
如果你或者你的父辈经历过知青返城时的“假离婚”潮,须知当时有多少回城的一方从此丢掉了苦等在农村的“小芳”。同样,作为媒体人,我们也见过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却弄假成真的破碎家庭。“假结婚”的风险更大,经济账文中已经算过,哪怕抛下这些不谈,领完证对方万一出于种种原因不肯离了,或者干脆消失,那要被这张结婚证套牢多长时间?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婚姻属于管控型伦理,即使管控方,比如我国的《婚姻法》,可以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但总归无法审查双方结婚或者离婚的真实动机。但另一方面,对于结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又是非常具体的。如果为了钻某些政策的漏洞而随便形成或解除婚姻关系,最后很有可能是掉进另一个深坑。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曾为了在上海买一套房,或者多买一套房,或者为了享受首套房的一些优惠政策,而动过婚姻的脑筋,我们在这里真诚地奉劝您,打消这个想法,因为这是一桩充满危险、动辄就会伤人害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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